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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报复获刑一年半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1-24 08:51:4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唐敏通讯员徐瑞钦)为了报复教训韦某,小杨雇来两个不相识的男子将韦某打伤。昨天,镇海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杨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去年7月16日,在镇海某五金厂打工的小杨,因几个人合用的电风扇被韦某一人使用,双方发生争执后而心怀不满。次日下午,小杨以200元的价钱雇了两名过路男子,在贵驷三眼桥附近路上对韦某实施殴打,致使韦某外伤性脾脏破裂、腹部积血、肠挫伤伴血肿、肠系膜挫伤。经法医临床学鉴定,韦某系钝性暴力作用致脾脏破裂、腹腔积血,构成重伤。案发后,小杨及其家属向韦某赔付人民币7050元。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