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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公墓管理费必须一次缴清?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6-02-09 10:23:1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余建文)春节扫墓时被人拦住,对方要求一次缴纳10年的公墓管理费,否则难以脱身。这桩窝心事让市民林先生一家狗年春节过得不怎么舒坦。

  前天,林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正月初二上午,他带着上海来的哥哥、嫂子到鄞州五乡宝幢联合老公墓去给亡母扫墓。早上8时多祭扫完墓,一个一直“盯”着他们的30来岁男子过来收钱,说经电脑搜索,林先生亡母的公墓管理费缴费期已经过了。林先生说自己没有带缴费卡,印象中好像缴费期还没过,答应回家查一下,清明时候再来缴,但对方不肯,说今天不缴费就休想离开这里。

  此时围拢来好几个看热闹的人,林先生一行怕惹出麻烦,答应付5年管理费。公墓负责人乐某说,上头有规定,必须一次付10年,每年80元,一共800元钱。林先生无奈,只好如数照付。到家后,林先生找出公墓付费卡一看,原先付费已缴到了2010年,于是就给乐某打电话,要求退还800元钱,到2010年再来缴费。乐某说,付好的钱已经做账了,不能退,要不给你往后加几年好了,随即把电话挂断了。

  林先生说,这事让人感到窝心,一家人为此好几天都不开心。年后上班,林先生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此事。

  昨天下午,林先生告诉记者,2月6日公墓负责人乐某已来电向他表示歉意,800元管理费昨天上午也通过银行卡给退回来了。“不过这公墓费到底该怎么缴,我们普通市民都不大清楚,有关部门能否规范明确一下?”林先生建议说。

  为此,记者联系了市殡葬管理所。该所负责人说,像林先生这样的投诉我们接到过不少,也一直是治理的重点。目前,除鄞州区外,全市公墓管理费都是经各级物价部门核准的,而林先生所说的80元/年的收费,是鄞州区五乡镇公墓管理办公室制定的老坟管理费标准,也算是统一收费。不过公墓方要求一次付10年的做法是错误的,按照规定,市民可一年一付,最多一次不超过5年。林先生已缴费到2010年,属超期收费,可以向当地公墓管理部门反映。

  市殡葬管理所负责人说,目前我市的公墓区大多是个人承包经营的,因为承包人经常更换,如果市民一次缴费时间太长的话,碰到承包人变更,很容易闹出纠纷。目前管理部门正在想办法对此进行规范和治理,同时提醒市民,公墓管理费最好一年缴一次,在扫墓时缴纳。若一次要缴几年的,时间也不宜太长。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