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魏萍通讯员陈绍友倪唯君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在日前举行的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中,我市督查综合评分得91分,名列全省前茅。
据悉,我市农村普遍实施了村务公开,全市统一规定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和10月20日为统一村务公开日。财务公开的内容已从原来的10项增加到16项。一些乡镇还不断进行村务公开制度创新,例如余姚丈亭镇公开村级事务,开通了“短信”平台,热心村务的村民可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村干部,村里有重大事情,村干部会通过手机群发系统,向他们发来征求意见信息,事后会通过短信公布。
我市还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侵犯村民民主权利,违反程序、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假公开,造成重大损失的村干部,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近年来,全市共有71名村干部因群众不信任等原因辞职,6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