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参加行动的工作人员正在收缴违法设置的地笼网(王量迪摄)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量迪通讯员黄剑波实习生卢江丽)母亲河上非法捕捞该休矣!昨天,余姚渔政部门率先对姚江水域的禁用渔具———地笼网,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围剿”,并由此拉开了非法渔具强制拆除的序幕。截至下午4时发稿时,执法人员已收缴大小地笼网100余顶。
上午9时许,我们与渔政执法人员一起来到姚江中舜江段时看到,在渔政、水政船艇的监护下,参加收缴行动的10余名身着红色救生衣的工作人员,分别搭乘3艘保洁船,依次沿着江岸,将紧贴水底敷设的一顶顶地笼网从水中捞起。一位工作人员用力拉着一顶形似长龙、里面已窜入数十条鱼虾的网具,气愤地说:“地笼网只进不出,不论鱼虾大小,全部统吃,是名副其实的灭绝性捕捞渔具。”
渔政部门的调查显示,布设在姚江水域的地笼网小的长5至6米,大的超过20米。这种网具每顶市场价格在30元至80元,平均每户一天能捕获数十元的鱼虾,多时能捕几百元,因而引来沿江渔(农)民争相使用。目前,仅余姚辖区内姚江水域的地笼网数量就达到了万顶左右。鉴于这类网具对渔业资源杀伤力极强,我市于2004年8月发布的《宁波市姚江水域渔业管理办法》,明确将地笼网列为严禁使用的固定渔业设施。
据介绍,大量地笼网的存在,不仅打乱了正常渔业捕捞秩序,也使合法捕捞生产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为此,当地渔政部门依法决定对姚江地笼网作一次全面清理,要求沿江渔(农)民自行在今年1月31日前拆除地笼网,并于春节前将清理通告发至每个渔(农)民手中。昨天是对违法设置地笼网进行强制拆除的第一天,整个行动预计将持续两个月时间。
据悉,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也已将地笼网列为4种禁用渔具之一。今后,凡在本市水域违反规定使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的,将依法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