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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为老百姓新的保护伞和行为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增加至五类238种。
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新法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范围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原条例规定处罚行为范围为8类73种,新法为5类238种,类别虽然缩减,但加入了100多种具体的情形,覆盖了一些近些年出现的社会新现象,新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强迫交易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
深入了解这部离老百姓生活最近的法律,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必要的。
记者戴伟龙
制造噪声是违法
网络干扰将受罚
偷窥偷拍请住手 林绍灵画
看似“小事”皆违法
【案例解读】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将被拘留
1 案例
去年夏天,一男子在市区地下过街通道内尾随一名身穿短裙的女青年偷拍其“裙底风光”时,被巡逻民警抓获。警方在他的数码相机内,发现10多张女性穿着内裤的照片。
当时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偷拍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处罚标准。警方在无法找到现场人证的情况下,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侮辱妇女、从事流氓活动的条款,对吴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
针对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即将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非法制造、贩卖或非法使用窃听、窃录专用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送短信骚扰他人将被处罚
2 案例
林强平时总是吊儿郎当的,而且在工作中经常消极怠工。前不久,林强因为擅自离岗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而被公司辞退。事后,林强一直认为自己被辞退是因同事黄玲在领导面前打小报告所致,所以对黄玲耿耿于怀。为报复,他频繁地给黄玲发送不堪入目和侮辱人格的短信息,黄玲为此一直不得安宁。
随着通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人们之间信息的传播越来越快捷畅通。但是,有少数违法人员趁机给他人传送淫秽、侮辱、恐吓等骚扰信息,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而以前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致使一些人有恃无恐。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宁波市公安局法制处朱维宏副处长告诉记者,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不仅仅是指通过手机发短信,而且还包括通过信件、电话、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近年来,互发信息已成为朋友间彼此沟通的一种方式。其间,偶尔开开玩笑也是人之常情,但凡事都应有个度,一旦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此,提醒广大朋友,莫以“恶小而为之”。
酒鬼闹事将受处罚
3 案例
今年春节,市民小王在酒吧喝醉了酒,跑到马路上拦阻过往车辆,造成交通堵塞,还拿石头砸破了自己的头。110民警赶到后想把他约束住,他却凭借着酒劲拼命挣脱。在被送到医院后,又推翻了医院的担架床,吓得其他病人纷纷躲避。
民警说,依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警方只能对醉酒者进行必要的约束,只要没有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不能做其他具体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酒鬼闹事也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宠物扰民主人也将被处罚
4 案例
不久前,市民张某在小区里散步,突然蹿出来一条狗,狠狠地朝他腿上咬了一口。张某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家人赶紧将他送到疾控中心去注射疫苗。事后,张某找到派出所要求处罚狗的主人,经过调解,主人赔偿了他的损失。
朱维宏副处长说,近年来,饲养宠物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到处都可看到带着狗散步的“遛狗一族”,其中一些主人对宠物狗不加约束,咬伤老人、小孩的事时有发生。原来的条例没有相关内容,也是造成狗伤人不断的一个原因。《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向无身份证件者出租房屋将受罚
5 案例
市民林老太楼上的一套房屋被主人出租给了他人。没过多久,林老太家里闯入了小偷,将她的5000多元偷走了。事后警方查明,小偷就是住在楼上那个房客,而且在入住时,房东没有查验过他的身份证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将被罚
6 案例
市民蔡先生被楼下一家商铺发出的噪声困扰了好几个月了。去年10月,他家楼下的一间店面房被出租给了一个专门销售积压商品的外地人。这家店开业后,天天都要用喇叭进行吆喝,蔡先生有心脏病,需要静养。可这噪声实在扰得他无法好好休息,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
朱维宏副处长说,类似遇到蔡先生这样困惑的市民可以放心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可以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新规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法律同时规定,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法律还规定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五种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胁迫他人乞讨等将受罚
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还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还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公共场所召“小姐”将拘留
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召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些地方站街拉客召嫖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此作出了规定。
法律同时规定,卖淫、嫖娼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足球流氓”将可能被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处罚的范围,这意味着我国已开始借鉴其他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通过立法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
按照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法律还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品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私拆他人邮件将被拘留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行为,法律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原来规定罚款的最高数额除了“黄、赌、毒”这一类3000元至5000元,一般的处罚是200元。显然十几年过去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变动,200元显然起不到惩戒的作用。现在除了对“黄、赌、毒”保留了3000至5000元处罚外,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分别规定罚款200元以下、200到500元、500到1000元三个档次。
公民权利更好地受保护
【程序解读】
缩小行政拘留的自由裁量幅度
市公安局法制处朱维宏副处长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我们看到它在规范和限制警察权力方面所做的努力,它专门拿出一章“执法监督”,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可以相信,公民的权利,将不会被“合法”地侵犯。
原来条例规定1天至15天以下,没有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规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虑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在适用上十分慎重。这次把治安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三个档次。这样一来,可以避免行政拘留处罚跨度过大,确保公安机关的妥善处理自由裁量权。
新法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另外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新法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该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还明确了人民警察不得违反的11条规定,以及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人民警察应当回避的三种情形。
不服处罚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新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朱维宏副处长解释说,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则,被处罚人是先申请行政复议,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于被处罚人自愿选择的权利。因此,新法吸取了这一原则,把选择权还给了被处罚人。
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以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法律还规定,治安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0日。这些规定对于警方执法过程和执法规范都做了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