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区县(市)  >  象山
象山港大桥被国家批准立项
稿源:  | 2006-02-24 11:23:42

  大桥效果图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傍晚6时许,象山港大桥及接线筹建工作指挥部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6]292号《关于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同意建设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

  《批复》指出,为完善国家和区域高速公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长三角南翼经济发展,加强宁波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同意建设宁波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工程。

  《批复》同意项目起自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云龙互通立交,经鄞州区,跨象山港湾后进入我县,止于墙头戴港,接38省道和规划建设的沿海高速公路,全长约49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为50.5亿元(静态投资46.9亿元),其中资本金20亿元。(记者 何幼松)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