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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不满起歹意夜入金库盗现金
稿源:  | 2006-02-24 12:35:16

  中国宁波网讯 宁海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职工只因未被提拔任用,对单位领导心存不满,产生报复心理,利用值班机会与他人一起秘密窃取单位金库现金53万余元。昨天,宁海县法院对被告人葛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葛某现年34岁,在金融系统工作已有十多年。去年9月27日凌晨,正在值班的葛某打电话叫人开车到信用社附近,表示自己对单位领导有意见,准备盗窃金库进行报复,要求帮助运送并许诺事后分赃。对方同意后,葛某就返回信用社,解开密码进入金库,窃取现金53万余元。

  当时,葛某为防止盗窃行为被监控,还拔掉了营业厅内监控设施摄像头的电源。后来,葛某逃往南京,于去年10月16日被抓捕归案,所得赃款被全部追回返还信用社。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严雪婷)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