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06-02-27 14:14:56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刊,询问是否可代为寻找一名在职教师做家教。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在职教师是不能从事有偿家教的。
区教育局目前执行的教师考核文件中,明确提出“凡属下列对象的人员师德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1、违背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者;2、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搞有偿家教,在师生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提倡教师要主动为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义务辅导。目前,我区2000多名在职教师,都能较好履行教师师德师范。
同时教育局有关人员呼吁家长正确看待家教,不要盲目跟从。家长和学生若发现区内在职教师有引导、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可直接拨打教育服务热线86291291反映。
作者:陈饰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