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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效能高不高要接受监察
稿源:  | 2006-02-28 08:30:0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郭靖实习生孙羽辰)我市将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昨天,市规划局、监察局就此召开专题会议作了部署。

  当前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已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但问题也不容回避,主要表现在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各领域各层次规划的统筹协调不够,先导作用和综合调控能力有待加强;规划的法定性、严肃性没有完全确立。此外,城乡规划系统的个别部门还存在着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

  按照建设部和监察部指示精神开展的规划效能监察,将以规划编制和审批、依法实施规划行政许可、推行“阳光规划”和廉政、勤政四个方面为重点,目标是基本建立适应我市建设发展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监管体系及法规和标准体系,明显提高规划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水平、规划透明度和规划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对监察中发现的违反经批准的规划和法定程序审批项目、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以及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的腐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