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楚云南山)为了600元的建房损失费,37岁的周某竟纠集自己的广西老乡把老公的堂弟蔡某的一只脚砍了下来。2月24日,该妇女被慈溪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承担29万余元赔偿的连带责任。
周某与老公的堂弟蔡某比邻而居,两家人因建房一事纠纷不断,周某多次提出要求蔡某夫妇赔偿600元的建房损失费,但遭拒绝。
去年10月12日晚7时左右,周某纠集了自己的外甥女及其男友等人,以讨要损失费为由找到蔡某家。周某没想到叫来的老乡里不少人带着砍刀,蔡某的左脚被生生砍断,右脚膑骨骨折,右手的大拇指和第一掌骨被砍断。经法医鉴定,蔡某的二处重伤分别构成伤残五级和伤残六级,已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以后需继续治疗并安装假肢。慈溪法院经一审后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