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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今年起实行名优教师特殊津贴
稿源:  | 2006-02-28 10:19:0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冯军通讯员王海峰)今年起,镇海区将对全区名优教师实行特殊津贴,最高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万元,其次为6万元、4万元不等。

  据了解,名优教师特殊津贴主要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指享受区委、区政府设立的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及浙江省特级专家,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进入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6万元;宁波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浙江省特级教师,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专家,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万元;宁波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的专家,宁波市“名校长”、宁波市“名教师”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人员,每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万元。

  第二层次是指享受区教育局设立的区名优教师特殊津贴:区名教师,除评上当年一次性奖励1万元外,每年享受名优教师特殊津贴1万2千元;市学科骨干教师,除评上当年由市教育局一次性奖励5千元外,每年享受名优教师特殊津贴8千元;区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名优教师特殊津贴6千元;区骨干教师每年享受名优教师特殊津贴2千元。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