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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6-03-02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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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三章 全面提升工业竞争力

  第四章 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五章 建设现代化国际枢纽港

  第六章 加快推进城市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八章 推进科教强市,建设文化大市

  第九章 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

  第十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

  第十一章 建设“平安宁波”,促进社会和谐

  第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结束语

  规划指标的属性

  本规划指标分为预期性和约束性两类。

  预期性指标是体现政府实现意愿的指标。要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调控方向和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投资和价格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努力争取实现。

  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意志的指标,主要是公共服务和公众利益领域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政府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实现。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纲要》重点阐明政府“十一五”时期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级各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十五”时期取得巨大成就

  “十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保持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前完成。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40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460亿元,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步伐加快,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城市建设力度加大,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取得新进展。交通集疏运网络进一步完善,港口发展实现新突破。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对外对内开放日益扩大,外向型经济在全省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文化大市建设扎实推进,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成果,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更为重要的是,市第十次党代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六大联动”和“平安宁波”两大战略,统筹发展、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正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这些都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的潮流,世界经济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在全面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互动明显增强。这总体上有利于我市利用国际资源、吸纳高端要素、承接产业转移、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人民币汇率和国际油价变动的风险增加,围绕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这对我市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国际竞争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国内看,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持长期稳定,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消费结构加速升级,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经济发展正处于新一轮周期的上升阶段。这为我市加快发展步伐、拓展发展空间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形成,要求东部地区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对我市在高起点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我市看,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积累,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基础比较雄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区位优势更加突出,具有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基础条件。但同时也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与环境容量约束趋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实施可持续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相对滞后;公共安全和突发事故趋于增多,保持社会稳定的压力增大。克服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深入实施“六大联动”,加快“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和文化大市建设,促进发展模式转换、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要始终不渝地抓住发展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激发各方面推进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五个统筹”,加快“两中心一基地”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发挥宁波在全省的领跑和示范作用。

  ———坚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按照“优一产、强二产、兴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体系,打造创新品牌,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品牌之都。

  ———坚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积极完善城市功能,深入推进港桥海联动,加快南部区域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保持宁波改革的先发优势。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建立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

  ———坚持以人为本。要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深入开展“解难创优”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300亿元,年均递增11%,人均生产总值超过6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万亿元。五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和华东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定位进一步确立和巩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3.5:53.5:43。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1.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40%。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港口地位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10年,货物吞吐量达到3.6亿吨,跻身世界港口前三位。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华东地区重要对外贸易口岸和浙江省重要综合物流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确立和巩固。

  ———城乡区域发展基本协调。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取得积极进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东部新城区、北仑新区、镇海新城区、余慈杭州湾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初具规模,象山港区域保护与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城市化率达到65%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区域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文化大市建设成效显著。先进文化凝聚力、公共文化服务力、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科教兴市战略顺利实施,人才资源更加丰富,争取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到2010年,普通高校在校生数达到14万人,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各级各类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0万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建设成效显著,社区(村)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90%。

  ———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和要素配置市场化取得新进展,民营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更加繁荣。率先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力争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4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二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推进农业现代化

  发展农业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1、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15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粮食生产量稳定在80万吨左右。继续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扶持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基本农田的地力和产出能力,新建标准农田40万亩。科学实施滩涂围垦工程,争取围垦面积14万亩。继续完善防洪防涝体系,维护加固标准海塘170公里。建成一批水利基础设施工程。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广复种轮作、立体种养等现代农作方式,发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机械化进程,发展节约型农业。加快科技兴农步伐,组织实施一批种子种苗、贮运保鲜、绿色安全、加工增值等科技专项,引进推广一批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种子种苗基地。

  2、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

  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农产品,扩大优质水稻、高山蔬菜、创汇花卉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力争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95%,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650个。

  优化产业结构。在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经济作物,重点培育蔬菜、水果、水产、竹笋、茶叶、花卉等六大优势产业。保护和合理开发海洋渔业资源,积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节粮型食草动物和特种畜禽,建成一批规模养殖和绿色畜牧基地。

  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建设创汇蔬菜产业带、浅海滩涂养殖产业带、林特花卉产业带和草食畜禽产业带等四大农业产业带,力争建成100个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和20个都市农业园区,初步形成功能清晰、分工合理、特色鲜明的区域化农业布局。

  3、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产品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系统建设,推广信息化应用。扶持和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

  第二节 改善农村面貌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让广大农民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乡村康庄道路”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三百”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继续实施“千里清水河道整治”、“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初步实现城乡供水联网,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和管理,新建一批农村电网项目,形成比较完善的电网和服务体系。

  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和村容村貌。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行生活污水定点排放。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三级垃圾处理模式。

  2、发展农村公共服务

  高标准普及农村15年教育,全面实现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优化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改造。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和质量。切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

  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进农民合作医疗小病受惠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

  推动“农民小康体育工程”,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发展农村通讯,基本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实施千村文化阵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按照“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确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全面覆盖,做到失地必保、即征即保。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缩小城乡低保享受标准差距。

  3、建设农村新社区

  编制完成农村新社区和新居民点规划,合理引导农民居住向新社区集中。启动并推广农村新社区试点工作。重点加快近郊村、园中村等的社区化改造,构建比较规范的农村新社区管理体制。注重保存古村古居风貌,传承历史文脉。

  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开展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建成260个全面小康示范村,完成规划保留村庄的整治。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新社区建设中承上启下的作用。

  加快城镇社区服务向农村新社区延伸,逐步构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县、镇、社区三级网络,形成以便民利民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卫生文化服务等为重点的农村“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和“十五分钟卫生服务圈”。

  新农村建设工程

  农业产业化基地项目:集中建设万亩(万头)以上粮食、蔬菜瓜果、林特花卉、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都市园区)100个,努力保持200万亩粮食种植面积,150万吨/年生产能力。市级龙头企业达到200家。

  水利基础工程:建成周公宅、西溪、双溪口、上张等大中型水库,完成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新建曹娥江至姚江引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7亿方,继续实施“百库保安”工程。建成城市防洪工程、甬新河工程和姚江东排工程,开工建设姚江、奉化江干流堤防工程。完成滩涂围垦14万亩,新开工20万亩。维修加固标准海塘170公里。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实施新型适用农业机械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农机配套率粮食生产达80%,其他产业达30%以上。加强小流域治理,实施灌区改造和农业节水工程。新建标准农田40万亩,建成标准化池塘20万亩。建设鹤浦等渔港工程。

  农村环境治理工程:继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成260个全面小康示范村,完成全市规划保留村的全面整治。完成“三江源”保护(一期)工程。实施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千里河道整治”1200公里。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防疫体系:提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水平,完善全市农产品检测网络体系,建设动物(包括水生生物)和外来有害动植物防疫体系,建成市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五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

  农村饮用水工程:农民饮用水城乡联网供水率达80%以上,改善100万农民饮用水条件,重点解决1万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问题,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

  农村道路交通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800公里,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与城镇联网对接,初步形成农村公路网络化。

  信息进村到户工程: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农民信息技术知识培训,积极推进农民信箱、农村远程教育系统、农村信息服务点建设。

  农村电网工程:新建奉南变、贤祥变、鄞江变,扩建白石变等一批项目,形成城乡一体的电网和服务体系。

  农村教育:高标准普及农村15年教育,实现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

  农村卫生:完成农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农村孕妇分娩住院率达到95%以上,农村公共卫生经费每年达到15元/人。重点建设8个县(市)、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建成1000个村落文化宫,100个省级文化示范村,300个市级文化示范村。全民健身路径(点)覆盖率在行政村达到80%,总数达到3000个。

  农村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保持在90%以上,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节 增加农民收入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中心环节,挖掘农业增收潜力,拓展非农收入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1、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积极发掘农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让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实施“强龙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一批效益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销售超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继续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加工率50%以上。发展连锁经营、“订单农业”等现代营销方式,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让农民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2、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非农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要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发展”的要求,充分利用我市块状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活跃的有利条件,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近郊农村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主动承接城区经济辐射;量大面广的农村地区,要结合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努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培育专业村、特色镇,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新型农村产业体系。积极、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左右。

  3、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继续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积极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针对性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农村新增劳动力等的转岗转业培训,增强农民的增收能力。每年完成约20万人次的培训。

  4、建立完善稳定的支农体系

  坚持“少取、多予、放活”,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合理利用世贸组织“蓝箱”“绿箱”政策,逐步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落实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加大配套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加强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

  第四节 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体化的城乡体制。重点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

  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健全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和规范土地合理流转,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农村宅基地使用等集体非农用地使用制度。通过社区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面向农村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县、镇的职责和权利,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事业。逐步统一城乡居民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消除户籍管理制度差异。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

  

  第三章 全面提升工业竞争力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建设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第一节 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产业集群发展,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按照“产业集聚、工业集中、土地集约、管理集成”的要求,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促进产业集聚。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的前提。要以杭州湾产业带建设为载体,实行新建企业必须进园入区,引导老企业进园区,特定产业进特定园区。“沿海”产业带要依托深水良港优势,大力推进临港型产业的发展,建设成为浙江临港重化工业的核心区。“沿湾”产业带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努力形成传统优势制造业基地。“沿路”产业带要依托中心城区人才集聚高地和完善的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10年,工业园区化率达到75%,以“三沿”为主体的产业带发展初具规模。

  培育产业集群。全面实施环杭州湾产业带规划,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区和重点园区的整合提升,构筑全国一流的产业集聚平台;推进产业融合,增强研发、信息、标准、培训、营销等服务功能;鼓励中小型企业为大型企业配套服务,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吸引人才、促进成果产业化的创新载体;加快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块状特色经济向国际产业集群转型;全力打造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10大产业集群和一批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到2010年力争培育2-3家销售收入超过500亿、10家销售收入超过100亿、30家销售收入超过50亿的品牌响、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型巨人企业。

  第二节 优化工业结构

  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带动工业结构升级,发展壮大临港大工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结构。

  发展壮大临港大工业。优化临港工业布局和结构,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出效益高的临港制造业。石化产业,以炼油和乙烯为重点,发展合成材料、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产品等,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石化产业群,构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到2010年,炼油能力达到3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力争达到220万吨/年。能源工业,在环境容量允许条件下,推进电源点建设,建成华东地区最大的电力和能源储运中转基地。到2010年,发电能力达到1600万千瓦/年,天然气达到54亿方/年,原油转输运能力达到5000万吨/年。钢铁工业,建成宁波钢铁项目,形成600万吨的生产规模。推进宝新不锈钢扩建工程。基本确立东南沿海新兴钢铁工业基地地位。造纸业,依托中华纸业白纸板工程,发展包装制品、印刷制品等纸制品产业。形成300万吨以上的造纸生产能力,建成我国最大的白板纸生产基地。修造船业,推进三星修造船、浙江船厂、恒富造船等建设,争取布点大型修造船项目,总修造船能力达到200万载重吨/年,形成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修造船基地。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选择地发展市场前景广、技术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在电子信息、软件产业、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功能材料等领域形成产业优势,并成为宁波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动力。积极推进宁波光机电、波导公司TD-SCDMA手机、宁波立立电子8英寸硅片等重大项目建设。

  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依靠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打造自主品牌,扩大市场份额,继续保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领先地位。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一批传统支柱产业的改造升级,提高传统工业技术装备的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水平,重点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模具等优势制造业,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群。

  第三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努力实现“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围绕临港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的发展,组织实施一批影响面广、关联度大的重大科技专项,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加快信息等先进技术推广运用。

  加强品牌创新和管理创新,逐步实现由初级简单生产和贴牌生产为主,向自主创新和自有品牌为主转变,培育一批知名品牌、龙头企业和优势行业,努力打造品牌大市。

  

  第四章 加快发展服务业

  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途径。围绕打造国际国内贸易服务平台、先进制造业的供应支撑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等“四大平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充实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经济比重和发展水平。

  第一节 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适应港口开发和制造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以现代物流、国际贸易、金融保险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港口和制造业发展良性互动。

  现代物流业 依托港口优势,构建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相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有序推进“一主六副”物流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物流集疏运网络。培育壮大物流企业,推动传统运输、仓储等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引进全球大型物流公司和船公司进驻宁波。到2010年建成浙江省重要综合物流中心。

  国际贸易业 按照“大口岸,大贸易,大市场”的要求,构建国际采购中心、境内外贸易中心和国际国内贸易的交易平台,拓展国际销售、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功能,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实现口岸进出口总额比“十五”末翻一番。优化贸易结构,探索进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

  信息服务业 重点培育信息等知识型服务企业,为一、二、三产业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提供服务支撑。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开发政府信息资源、企业信息资源和公共信息资源,满足社会各方多样化的信息服务需求。积极培育信息市场,推进以电信服务业、广电服务业和网络服务业为重点的三大产业。加强以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讯网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三网融合。按照构筑“数字宁波”的要求,完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基本确立“长三角”南翼重要信息服务业中心的地位。

  金融保险业 围绕满足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服务的要求,按照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加快金融业在组织、机制和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积极推进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和公开发行上市;规范发展证券、保险、信托行业,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宁波,不断增强辖区内金融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建立门类齐全、功能各异、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

  现代会展业 整合现有会展资源,建设若干高档次、多功能的现代化会展展馆。加快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国际会展中心在展览、会议、宾馆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依托大型专业市场和块状经济特色,继续办好中国世界消博会和宁波国际服装节,培育知名品牌会展。扶持发展会展企业,完善会展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中国会展名城”、“长三角南翼会展之都”。

  中介服务业 适应加入WTO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积极发展决策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经纪代理等企业中介服务业,培育扶持科技中介服务业和技术中介机构、文化体育经纪业和行业协会等自律性服务行业,完善提升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业,初步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接轨国际的中介服务体系框架。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初步建成立足全省、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长三角主要中介服务中心。

  第二节 充实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围绕方便群众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改造提升商贸流通、旅游休闲、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商贸流通业 建立起开放、高效、畅通、统一的商品流通体系,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新格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商贸网点规划布局。加快社区、集镇商贸中心和专业特色街建设,发展人性化消费服务。培育提升各类市场,形成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加快商业网点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10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300亿元。

  房地产业 顺应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的需求,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积极推进房地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住房结构,形成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廉租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培育壮大房地产租赁市场,形成租、售市场联动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建立有效的房地产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旅游休闲业 整合资源,挖掘潜力,优化结构,完善功能,把宁波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强市。高起点、高品位开发旅游资源,完善“一核两翼五圈”旅游格局。挖掘和提升奉化溪口、余姚河姆渡、天一阁藏书、月湖文化等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开发建设一批都市、文化、海洋、生态等为主题的特色旅游产品,完善提升一批文化品位高、影响力大的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努力营造“东方商埠、时尚水都”的宁波旅游新形象。

  文化传媒业 做大做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电子、体育健身、广告印刷等传统优势文化传媒业。积极扶持旅游文化、文化演艺娱乐、艺术品创作交易等特色文化传媒服务业。着力发展网络文化服务、文化经纪等新兴文化传媒服务业。建成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主体。逐步形成具有宁波特色和竞争力的文化传媒业发展格局,成为浙东地区的文化传媒中心。

  社区服务业 加快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社会化进程,构建与现代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业。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创新社区服务形式,鼓励发展设施维修、病老护理、社区卫生、美容和健身娱乐等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81890”社会服务平台为基础,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积极构建覆盖全市、反应快速的社区服务网络。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产业化改造,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

  

  第五章 建设现代化国际枢纽港

  坚持“港桥海联动”战略,围绕把宁波港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深水枢纽港和集装箱远洋干线港的目标,加快港口资源综合开发,提高港口管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确立和巩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

  第一节 推进港口综合开发

  继续把集装箱运输作为港口开发的重中之重,优化港口空间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港口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集装箱码头建设,完成宁波港北仑四期、五期及大榭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到2010年全港集装箱处理能力超过1100万标箱。加快区域岸线资源整合,搬迁改造二期散杂货泊位。新建大榭原油码头第二个25万吨级泊位、LNG码头等项目,强化大宗散货的接卸换装系统。疏浚虾峙门国际航道,拓展港口锚地。推进集装箱陆域堆场建设。规划研究穿山南、梅山岛、象山港等岸线开发。

  构筑多式联运体系。开展海铁联运,推进宁波铁路集装箱中转站建设,形成100万标箱/年以上的中转能力。开通内河集装箱运输,推进宁波港与长江“黄金水道”的联动发展,主动服务于长江沿线经济,力争把宁波港建设成为长江重要出海港和江海联运主要枢纽。

  积极拓展港口腹地。继续加强义乌、金华等“无水港”建设,巩固传统腹地。建立完善长江沿岸城市揽货体系,重点拓展浙北、苏南腹地资源。大力开拓海相腹地,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增大对台湾的集装箱运量,发展集装箱国际中转业务,培育集装箱运输新的增长点。

  推进宁波与舟山港口一体化。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宁波与舟山的港口资源、基础设施等的“联建共享”。配合推进舟山连岛工程、金塘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建设。研究六横岛-梅山岛联动开发规划和合作模式。

  促进港口资源的集约利用。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统筹规划岸线资源布局,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港口资源。系统整合、改造现有岸线码头资源,妥善处理好港口发展与城市建设、货主码头和公共码头等的关系。进一步优化岸线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把港口发展由外延式粗放型转入到集约型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上来。

  第二节 完善交通集疏运网络

  完善港口集疏运网络,形成以港口为龙头,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协调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公路 重点推进“一环五射”高速公路网建设,努力实现以市区为中心的“213”高速交通圈。积极推进“八横五纵三沿海”干线公路网建设,力争高速公路连接线、各县(市)、区至中心镇及重要连网线基本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到2010年,公路网密度达到93.3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公里以上。

  铁路 建成甬台温铁路宁波段项目,完成萧甬铁路电气化改造。争取建成宁波铁路环城线、大榭岛铁路支线等。实施铁路北站搬迁,建设庄桥货场及配套设施。争取建设长三角宁杭甬城际快速铁路宁波段。到2010年,新增铁路里程212公里,旅客发送量近1000万人次,改变铁路末端状况,基本形成区域性铁路客货运输枢纽。

  水路 推进杭甬运河宁波段二、三期建设,全线达到四级航道标准。开工建设奉化江、剡江四级航道改造工程,完成杭甬运河余姚东港区、北仑王家洋海河联运港区工程,初步展现内河运输优势。

  航空 扩建栎社机场,拓展国际航线,建成华东地区重要的干线机场。积极推进江北庄桥机场迁建工作。力争到2010年航空旅客吞吐量达到370万人次,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10万吨。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港口(航道)项目:(1)沿海港口建设项目:大榭招商国际集装箱码头、宁波港北仑五期集装箱码头、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大榭30万吨级原油码头、大榭奥里油乳化油码头及配套油库、宁波化工区码头、镇海港区19号泊位、青峙第二化工码头、宁波港北仑山多用途码头、穿山港煤码头、穿山油品码头、穿山内贸集装箱码头、穿山散杂货码头。(2)航道锚地建设项目:虾峙门航道疏浚工程、条帚门航道工程、象山港航道工程、石浦港区航道工程。(3)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杭甬运河宁波段二期工程、杭甬运河宁波段三期工程、余姚东港区、宁波城西港区、奉化方桥港区等。

  公路项目:(1)高速公路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里程277公里,重点项目有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象山港通道及连接线工程、宁波至金华国家高速公路联络线穿山至好思房段(穿山疏港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宁波段扩建工程、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大碶)疏港高速公路延伸段。(2)干线公路项目:新增干线公路里程540公里,主要建设项目有象山港沿港公路、奉化三高连接线、沿海中线、甬金高速明州连接线工程、杭甬高速牟山连接线、杭甬高速至沿海北线余姚连接线、宁波绕城高速镇海连接线、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宁波杭州湾大桥慈溪连接线(接梁周公路)工程、东钱湖与东部新城连接线、中横线(329国道余慈复线)、329国道改建、梅山大桥及环岛工程、沿海北线镇海段、大榭第二通道及连接线。(3)公路主枢纽场站项目:城东客运场站、城北客运场站、北站及各县(市)、区客货枢纽。(4)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公路1800公里。

  铁路项目:甬台温铁路宁波段、萧甬铁路电气化改造、宁波铁路集装箱中转站、宁波铁路环线、杭甬城际客运系统、宁波铁路北站迁建、大榭岛铁路、华峙铁路支线。

  机场项目:机场平行滑行道建设项目、机场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庄桥机场迁建。

  第三节 提高港口管理现代化水平

  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引进现代技术和经营理念,着力提高港口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提高口岸服务质量。深入实施“大通关”工程,推进海关、海事、金融、检疫等部门的联合作业,提高通关速度,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拓展代理业务,加快发展金融保险市场,大力发展理货、司法仲裁、卸载分装、船舶修理等相关服务业,拓展港口服务价值链,完善口岸服务功能,提高口岸运作效率。

  发展港口国际物流。发挥深水良港优势,大力发展港口国际物流,建立国际性配送中心,更好地发挥连接国际国内的功能。全面推进“区港联动”,优先建设保税物流园区,积极拓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等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推进港口信息化管理。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和利用港口信息资源,完善和提升宁波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实现港口装卸作业自动化、信息交换电子化、管理手段现代化。

  创新港口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贯彻落实《港口法》,完善港口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港口的政企关系,提高港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第六章 加快推进城市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功能区划,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动,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城区和县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市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明确区域总体功能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现状和发展潜力,将市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大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区域开发政策,规范空间开发秩序。

  优化开发区 主要指开发强度已经较高、环境容量接近饱和、不宜大规模开发的区域,包括中心城区、镇海北仑和余慈地区的局部区域。功能定位是宁波大都市区的核心功能区,承担全市的集聚功能、辐射功能、创新功能和服务功能。这类区域要把优化结构、提升效益和完善功能放在首位,严格限制低水平扩张,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型产业,发展成为宁波都市区的核心功能区和最佳宜居宜商区。

  重点开发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大、经济开发需求较高、适宜进行较大规模工业开发和城市建设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沿海”、“沿湾”、“沿路”区域的“13+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以及东部新城区、鄞州新城区、镇海新城、江北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部分区域等。功能定位是长江三角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区,宁波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载体。这类区域要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在保护环境、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加大开发力度,引导人口和产业的集聚,逐步发展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限制开发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经济开发条件不够好的区域,包括森林覆盖地区、农田水网地区、穿山南近海地区等区域。功能定位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承担着景观服务、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等功能。这类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发展、点状开发,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严格产业准入标准,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型工业,鼓励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和养护,引导人口向重点和优先开发区域转移。

  禁止开发区 具有极高生态保护价值和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区域,包括水源地及其汇水的水源涵养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滩涂湿地、生态廊道等。这类区域要依法进行强制性保护,坚决禁止任何有损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山区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增强生物群落的多样性,防止饮用水水源地及其汇水区域的污染;沿海地区要严格控制围垦,强化生态湿地保护,维护海域生态系统的稳定。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是以生态功能为主导的区域,要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可进行点状开发。主要包含三类区域:

  (1)较高生态保护价值功能区;

  (2)城镇远期发展备用地;

  (3)生态养殖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是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区,不宜进行任何有损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主要包含三类区域:

  (1)饮用水源地,共14处,总面积176.3平方公里;

  (2)自然保护区,共1处,总面积58.84平方公里;

  (3)森林公园,共5处,总面积57.1平方公里。

  区域开发政策 根据主导功能区划,实施分类指导的区域开发政策。分类考核,强化对优化开发区结构调整、资源消耗、服务业发展等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开发区的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等综合考核;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要强化资源环境等考核,弱化经济考核。财政政策,加强对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的支持力度;增加对限制开发区的人口转移和职业培训等的投入力度;加大对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产业政策,引导优化开发区转移淘汰高消耗的落后产业,推进结构升级;引导重点开发区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引导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发展特色产业,防止环境污染。土地政策,限制对优化开发区的增量建设用地供给,主要走挖潜、整理之路;增加对重点开发区土地供给,提高用地效率;控制对限制开发区的土地供给,对禁止开发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管制政策。

  “十一五”时期重点开发和保护区域

  三江口区域。以三江汇合处向外呈环状延伸的区域,是三江片的核心功能区块。

  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贸流通、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转换第二产业和低密度的生活居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建设成为市级中央商务区。

  东部新城区。重点发展商务会展、行政办公、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港口城市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打造长三角国际贸易服务和先进制造业供应支撑平台,发展成为全面展示宁波都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山清水秀、水乡泽国为特色,重点发展度假休闲、会议展览、旅游观光、水上娱乐等项目,把东钱湖打造成为生态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后花园”。

  宁波科技产业区。包括宁波市科技园区、宁波中心城市工业区块等产业园区,是我市现代化、高水准的智力密集区和知识型服务区。重点发展电子通讯、新材料、机电等,严格禁止三类工业和部分二类工业的进入,在投资、产出密度上严格把关。

  鄞州新城区。是鄞州区的经济、文化、行政中心和中心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扩大总体规模,优化功能布局,在空间上和功能上积极融入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现代化生态城区。

  镇海新城区。东起东外环路、西至329国道、南沿甬江、北接宁波绕城高速,2010年规划人口规模25万人,是宁波中心城三江片和宁波市高教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科研、教育、商务、居住、行政、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是镇海区规划建设的经济、文化、行政中心。

  北仑临港产业区。是宁波市临港大工业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大力发展石化、能源、钢铁等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软件、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宁波化工区。是宁波石化产业的重点布局区域。含宁波市化学工业产业园区、镇海经济开发区和慈东产业区块。以大乙烯项目建设为契机,形成较完整的石化产业链。发展港口液体化工物流,基本建成镇海物流园区。

  余慈杭州湾新区。是现代化产业园区和生态型都市新区,含姚北工业区和慈溪杭州湾新区。整合提升各功能区块,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综合配套服务。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新增开发面积40平方公里。

  鄞奉产业集聚区。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含望春工业园区、明州工业园区、奉化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现有产业园区,提高产业准入标准,促进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空间集聚。

  象山港区域。我国著名的生态经济型港湾和海洋产业基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挖掘和保护海洋资源,鼓励发展生态旅游、海洋渔业、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适度发展清洁工业和生态人居。严格产业准入标准,禁止污染项目建设。

  “十一五”重点开发和保护区域在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按照功能建设的要求,确定一批“十一五”时期必须重点开发、保护和提升的功能区域。

  第二节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和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空间集约和协调发展。

  1、明确南北区域发展定位

  北部余慈地区,要以杭州湾新区和姚北工业区为重点,以慈溪出口加工区为先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协同发展,改造提升塑料、模具、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加快建设“大桥经济圈”,初步形成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

  南部地区,要把象山港区域作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坚持保护和利用并举,发挥生态资源和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休闲、现代海洋渔业和港口国际物流业,适度发展清洁工业和生态居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型港湾和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2、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合理开发海洋资源,重点发展临港工业、临港服务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等支柱产业,扩大总量规模,提升质量效益,形成比较优势。实施“科技兴海”战略,建立健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培育10家以上海洋高科技企业,形成一批高成长性的海洋产业。在全省率先实现由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的转变。

  加大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开发滩涂、岸线资源与无居民海岛。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开展重点海域污染治理。统筹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接陆联海”的交通网架。

  3、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着眼于缩小区域生活质量差距,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支持革命老区、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鼓励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经济。促进下山移民、海岛移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走自我积累和借力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加大财政转移支持力度,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4、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南部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建立区域山海、南北合作、协作发展机制,做好扶贫开发和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欠发达区域发展。

  第三节 推进城市化进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宁波都市经济圈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到2010年城市化率超过65%,初步形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基本框架。

  1、提升中心城区功能

  适度扩大中心城区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提高城市品位。到2010年,中心城区规模达到267平方公里。

  三江片要进一步提升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层次,努力增强创新和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商务会展、金融保险、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加强历史街区保护,推进和义路、鄞奉路沿江商务区等功能区块开发。积极发展楼宇经济,提升城区服务能力和文化品位,完善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功能。推进三江文化长廊建设,加快湾头半岛和江北西区的开发建设。

  按照打造“世纪精品”的要求,全面推进东部新城开发,构筑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基本框架,形成展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到2010年,基本完成核心区块8.45平方公里的开发规模,形成高品位的形象效果。

  推进鄞州新城区、北仑新城区、镇海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人口集聚,加快融入中心城区。

  加快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2、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和中心镇

  明确功能定位,强化发展特色,推进副中心城市发展。增强副中心城市对县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其走错位化发展、差异化竞争的道路,基本建成要素集聚明显、基础设施良好、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余姚、慈溪要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象山、宁海、奉化初步形成现代化中等城市的框架。

  中心镇在城市化进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统筹规划、基础先行、稳步推进”的要求,重点培育13个中心镇,完善基础设施,扩大总体规模,塑造个性特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心镇集聚,建成一批服务完善、管理到位、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比较完善的交通、通讯、给排水、供电、供气和污染治理、防灾减灾等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轨道交通和区间快速通道,构建顺畅、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建成南外环路、北外环路等项目,构筑“四连六快十八干”系统。开工建设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建成以公交为主导的客运系统,常规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30%。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增泊位4000只。建设以公交客运枢纽、物流中心为主的多式联运的交通衔接系统。加快信息传输网络改造升级,完成“一网、七系统”工程。推进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等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的电子信息网。利用国家31个重点城市电网建设有利时机,加快宁波电网建设。规划建设与东海天然气配套的天然气管网,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工程及天然气首站、气体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管网系统,高起点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到2010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快速路及连接线:重点是甬金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湾大桥市区连接线、同三高速公路疏港连接线、甬舟大桥连接线等4条连接线和北外环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机场路)北延段、东外环路、通途路全线沟通、滨海快速路北仑段等6条快速路。

  干路:重点是建设环城北路拓宽、大庆路拓宽、惊驾路、姚隘路等18条干路。

  支路:重点是完善大来街、碶)闸街、大步街、苍水街、呼童街、永寿街、体育场路、白杨街、咏归路、苗圃路等支路。

  公共交通设施:重点是建设公交优先系统,每年建设1-2条公交专用道,每年更新、增添车辆各200辆;建设面积4000-6000平方米的市中心换乘枢纽及首末站和停车场;同时,调整优化现有公交线路。

  轨道交通:争取2010年前开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

  静态交通设施:重点是新增公共泊位4000只,投放6000支停车咪表,建设交通指挥中心和智能交通诱导系统。

  

  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

  坚持节约优先,以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为重点,开展全社会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和高效利用。

  节约利用能源。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重点抓好化工、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合理控制高能耗产业发展,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抓紧制定地方产业政策及能耗控制指标。加快先进成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工程。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各级政府要带头采购节能产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控制高耗油汽车发展。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县级及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节约利用水资源。推行农业节水灌溉,争取农业灌溉用水降低20%以上。制定重点行业和企业取水定额标准。逐步推行项目用水核准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改造城市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建立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更科学的供水计划和更严格的用水管理。推进分质供水、优水优用和“中水”回用。促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雨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60立方米左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贯彻国家的土地政策,合理利用每一分土地资源,五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万亩左右。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工业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容积率达到1.2以上。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引导人口、住宅集中发展,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盘活各类闲置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

  节约利用原材料。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使用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无实用性的过度包装。推广高性能、低耗材、可循环的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重超过68%。提高建筑物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流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建设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推进汽车、轮胎、家电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废渣、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新能源和节能重点工程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程:(1)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溪口抽水蓄能电站二期扩建、宁海(双峰)抽水蓄能电站、大岚抽水蓄能电站等;(2)风电项目:慈溪杭州湾风电场、宁海风电项目、象山风电开发项目等;(3)天然气发电项目:望春天然气热电厂;(4)太阳能应用项目;(5)林木生物质能发电。

  热电联产工程: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二期扩建工程、久丰热电一期扩建工程、科技园区集中供热热电厂搬迁扩容、台塑宁波厂区自备热电厂、宁波明耀环保热电工程、宁波开发区热电公司原一期系统改造等。

  机动车节油与燃油替代工程:推广车用甲醇汽油。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行业逐步推广燃气汽车,实现油改气。

  农用节能技术推广工程:秸秆气化项目、沼气发电工程。

  绿色建筑节能工程:推动节能建筑技术、节能节材和节能建筑产品的应用,率先在东部新城区采用节能墙材、节能门窗、中空玻璃、太阳能光伏屋顶等。

  第二节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从企业、产业和园区三个层面,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加强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循环型工业。推进石化、冶金、电力、建材、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内部的降耗、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50家左右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发展有利或无害于生态环境的产业,建设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态工业体系。以宁海强蛟等循环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开展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环境认证和标准化管理,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集中供应、废弃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试验园区。

  发展循环型农业。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点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秸秆、牲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沼气等生态能源利用。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倡导绿色文化,发展生态旅游业,创建一批生态旅游环境达标区。发展生态物流业,加快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生态交通建设。

  实施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循环经济十项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试验园区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节约行动计划

  清洁能源建设行动计划

  绿色产品推广行动计划

  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资源再利用网络建设行动计划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行动计划

  循环经济全方位宣传推广和引导行动计划

  第三节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持续推进“蓝天、碧水、绿色、洁静”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保护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

  1、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

  全面推进“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推动象山港、东钱湖、四明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做好甬江口、奉化江流域和近岸海域的整治,推动生态恢复工程,维护陆域和近岸海域水体功能。

  加大主要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村庄垃圾的集中处理,试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60%。

  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到“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左右。

  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大榭污水处理厂二期、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扩建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各县(市)至少新建一到两个污水处理厂。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蓝天工程”,优化能源结构,控制二氧化硫、粉尘和烟尘的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标控制在1.2以内。

  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完成北仑电厂脱硫、镇海电厂油改气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加强化工、钢铁、冶金等行业二氧化硫综合治理。

  改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减少尾气排放。加强烟尘污染控制,适当延伸烟控区。强化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中的防尘、抑尘管理。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3、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建立全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网络,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换系统。新建宁波市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200个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新(扩)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3个。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建枫林垃圾处理厂,形成3000吨的日处理能力。各县(市)、区要建成1-2个垃圾处理场,形成村保洁、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系统。到201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5%。

  4、加强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工程”,营造绿色秀美山川。以城区绿化、农村绿化和林业建设为重点,加大生态示范县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搞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面积210万亩。

  抓好生态修复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海岛保护区,积极开展原生态区域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50%。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生态林防护工程:宁波市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一期工程、宁波化工区防护林及绿化工程、镇海古海塘生态带、中国森林博览城等。

  生态农业保护工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大气环境治理: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城区供热扩建工程、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等。

  水环境治理项目:(1)污水处理工程:江东南区、宁波北区、江南、鄞西、镇海后海塘、北仑岩西、白峰、大榭污水处理厂项目、沿象山港湾污水处理厂工程。(2)流域治理工程:宁波市流域治理工程、海洋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等。(3)集中整治工程:农村生态废水处理回收工程、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工程等。

  固废治理项目: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宁波化工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北仑固废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厂、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宁波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慈溪太极无污染物排放技术开发产业化项目、慈溪畜禽粪便综合治理项目、镇海粪便处理中心等。

  生态区建设:慈溪市生态湿地保护项目、渔山列岛人工渔礁一期建设工程、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宁波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三门湾千亩藻类养殖基地、慈溪市大桥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等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第四节 形成节约型社会导向机制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体系。制定鼓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环保)政策目录。制定和完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鼓励政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工业园区管理政策等。倡导绿色生产、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引导公众优先使用和采购可再生利用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充分发挥价格、税收、金融、财政等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完善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环境保护问责制”。

  

  第八章 推进科教强市,建设文化大市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建设文化大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节 建设创新型城市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继续实施“一号”工程,初步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类型多样、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科技创新基础平台。重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联合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支持企业、行业创建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学校、科研院所等重点实验室的集成和开放,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实验室建设并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形成我市重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源。加快市研发园区建设,形成各类研发机构的集聚地和高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基地。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公益领域的关键技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在生物、信息、新材料、海洋等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加快推进“双十双百”工程,组织实施“春苗计划”和“科技创业之星计划”。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网上技术市场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撑服务作用,建设科技交流与信息服务平台,创建一批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鼓励科技人员和社会力量创办面向中小企业的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数字化的科技资料馆和图书馆,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化战略,积极培育技术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深化科技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自主创新动力和活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市场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确保财政性科技投入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建立科技投资风险基金,扶持组建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力争到2010年,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

  基地建设: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宁波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宁波磁性材料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北仑注塑机产业基地。

  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宁波市科技文献检索服务中心,宁波市软件评测中心,宁波市塑料(金属、压铸)模具检测、创新服务中心,宁波市家用电器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

  重大科研院所建设: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及工程研究所,宁波中科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电子产品国家级研发中心建设工程,兵科院宁波分院。

  技术中心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0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0家。

  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8家,市级重点实验室30家。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信网络(电信、移动、联通、网通信息港、网通、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宁波广电数字化整体平移工程,宁波市政府数据中心,宁波市网络信息安全中心工程,宁波市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

  规划建设市社科中心,建设哲学社会科学“五个一批”重点项目。

  第二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公民教育终身化,加快构建具有宁波特色、充满活力的服务型教育体系。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推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条件,创造公平的就学环境。到2010年,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100%。

  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调整优化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基本完成高教园区北区建设。集中力量把宁波大学办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大学。搞好中外合作办学试点,支持宁波诺丁汉大学加快发展。有选择地扶持发展一批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特色高校、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稳定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把职业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顺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职业教育方式,更新教育内容,培养多层次的实用型人才。建设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沟通的十大职教实习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拓展远程教育,发展社区教育,完善成人教育,拓宽自考途径,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素质提升需求和教育消费需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重点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创新教育模式,完善学校考评制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实施托幼一体化,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和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均保持在100%,高中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建设200万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完成中小学校舍标准化改造。实施免费九年义务教育。

  职业教育能力建设。扶持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30所,建设30个重点专业,10大职业实习习训基地。建设宁波九中、宁波第二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成30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3-5个博士点,研究生规模达到5000人;5个以上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宁波工程学院、启动宁波研究生园等项目,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比例达到64。

  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服务型教育体系,支持产业相关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建设十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支持与企业挂钩的高级经营管理科技人员及职工培训,建设学校数字图书馆、网上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进校园工程。

  第三节 构筑人才高地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开放港、自由港和创业港建设,加快构筑长江三角洲南翼人才高地。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增强执政能力。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市场、精通业务、勇于开拓的企业家队伍。实施“百千万涉外人才培训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等,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紧缺人才。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紧缺科技创新人才、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人文社科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办好“高洽会”、“中国宁波人才周”等活动,切实推进“甬江学者”计划,完善人才引进平台。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吸引周边城市人才为我所用。加大海外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推进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分配激励的机制。逐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

  第四节 繁荣文化事业

  按照建设文化大市的要求,努力挖掘宁波历史文化精髓,积极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繁荣文化事业。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文化品牌、文化阵地、文化保护四大工程,扩大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创作一批思想深邃、艺术精湛、制作精美、效益良好的精品力作。兴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挖掘和整理河姆渡文化、浙东学术文化、藏书文化、商帮文化和梁祝爱情文化,展示宁波悠久的历史文脉。加强历史遗存、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及名镇名村的保护,注重民俗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做好“梁祝爱情文化”、“海上丝绸之路”等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史志研究和档案社会化服务。

  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扶持传统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优势文化产业,着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印刷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休闲、网络信息、旅游会展、艺术品创作交易、体育服务、文体用品制造销售等文化产业,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整合社会文化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快形成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文化产业群和文化产业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项目,培育国内外文化交流融合的载体。

  强化文化设施建设。以三江文化长廊为主线、大型文化设施为重点,建设一批现代文化设施和特色性群众文化设施。以“东海明珠工程”、村级“六个一”文化阵地和“15分钟文体服务圈”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公益性与经营性设施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文化设施网络。

  文化基础设施

  重点文化设施。东部新城市民文化广场(科技馆、青少年宫、群众艺术中心、演艺集团)、月湖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市博物馆、宁波书城、天一阁书库、数字电视、越窑青瓷博物馆、南宋石刻遗址公园、宁波帮博物馆等一批市(县)两级骨干博物馆。

  农村文化设施。乡镇文化站90%以上建成省、市“东海明珠”,90%的行政村达到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六个一”建设标准。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节 大力发展卫生事业

  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加快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争人人享受公平、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以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六位一体”功能为重点,建立健全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信息平台及网络系统,确保在应急医疗救治事件中15分钟到达现场。完善突发性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机制。继续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建设。合理配置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强化社区医疗保健功能。建立城市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格局。加强农村社区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强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十大工程建设。新建第一医院东部新城院区、第五医院等,扩建市第二医院、妇儿医院、第六医院、钱湖医院等,迁建市中医院。到2010年,新增医院卫生院床位数超过1万张,每千人医生数达到2.68人,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深化分级办医体制。强化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规范服务方式和行为。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切实把药品价格降下来,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六节 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增强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努力形成区域性体育活动中心,积极打造长江三角洲南翼体育赛事中心城市,建设体育强市。

  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小康体育工程”,新建健身路径(点)2000个,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健身路径(点)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80%。广泛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体育人口比例和国民体质合格率分别达到50%和85%。建设一批公益性、群众性体育设施,加快县(市)体育中心建设,形成市级、区级和社区级三级体育设施体系。

  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发展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提高一队一校四基地办学水平。适度扩大训练规模,提高输送的质量和数量。办好体育大赛,坚持政府主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打造品牌赛事,扩大宁波城市的影响力。

  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引导群众扩大体育消费。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健身休闲等产业,大力开发体育无形资产,积极引导并促进体育消费。

  

  第九章 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开放水平

  构建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建设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经济体制。

  第一节 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制定公共政策、完善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上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决策机制,提高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决策追究制度,推行政府问责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公共领域的社会投资,加快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行招标制、后评价制和代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发展公益性和经营性的不同要求,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多元投入,实施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外资等参与竞争。将一部分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转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

  新农村建设: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饮水安全,农村公路,电力设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远程教育和通广播电话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和种养业良种工程等。

  公共服务: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基层公共卫生、文化和体育设施,公检法司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设施,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体系,气象、地震、防洪等防灾减灾体系,生态移民地区发展等。

  资源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节能节水节地,循环经济示范等。

  自主创新:知识创新工程,重大科学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资源节约技术研发和推广等的示范。

  基础设施:铁路,机场和空管设施,水运,境外引水工程,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战略物资储备,县城和重点镇供水设施,城市供水管网,燃气和集中供热设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增长方式和资源节约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政府支出的公共性、合理性和均衡性,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制度改革。

  第二节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发展。

  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民营企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拓宽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等领域,建立市场准入、税收管理、规费标准、金融贷款、部门服务“五个平等”的新机制。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打破封闭式的股权结构,创新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巩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国有资产向基础领域、公共领域转移,积极探索公有制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健全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监管制度体系,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加快垄断行业改革。以供水、供气、公交、治污等行业和企业为重点,通过管办分离、网站分离等多种形式吸纳非公有资本,推进政企分开,强化竞争机制,实现规模经营,建立宏观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

  第三节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培育建立资本、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健全市场组织,提升市场功能,促进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发展地区性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进一步健全区域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全市统一联网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现代技术市场体系,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发展和健全人才市场,着力培育企业经理人市场。

  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水资源、电力等重要要素价格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和阶梯式水价。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推进电价改革。

  规范市场秩序。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社会中介信用和个人信用等为重点,积极推进“信用宁波”建设。加快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信用警示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信用公示制度等信用制度体系,健全信用缺失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节 提高开放水平

  积极应对WTO过渡期结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实施对外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

  1、建立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创新对外开放的思路和方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主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和汇率调整的挑战,建立健全对外贸易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等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加入世贸组织的长期应对机制,对可能受到冲击的重点行业,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对策。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加强公平贸易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政策法制环境,按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取消歧视性政策,完善经贸政策体系。

  2、充分发挥重点区域在对外开放中的龙头示范作用

  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为重点,充分发挥这些区域在国际经济接轨中的龙头示范作用。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功能定位,提高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度,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尽快形成产业集群;保税区要按照“区港联动”的要求,尽快实现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的功能;大榭开发区要在现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功能,发展成为港口运输、临港石化、能源中转、现代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型区域;出口加工区要充分利用区位条件和机制优势,尽快形成加工贸易出口基地。

  3、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提高“三外”水平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提升加工贸易的产业层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的出口比重。高度重视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能力。坚持进出口贸易适度均衡,扩大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等的进口,逐步实现进口扩张与出口升级的良性互动。到2010年,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670亿美元。

  提高引进外资水平。强化利用外资的产业导向,实施《宁波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大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继续推进“以外引外”“以民引外”,推动“招商引资”向“选商选资”转变。促进民企与外企互动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国际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国际金融资本的利用。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15亿美元。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纺织、服装、机电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外研发工作,获取市场信息和跟踪前沿技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合作开发重要资源,多渠道建立境外重要资源供应基地。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积极拓展国际劳务合作。

  第五节 推进区域合作

  1、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

  以国家全面启动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和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为契机,加快实现与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的资源融通、交通互联、市场互通、信息共享、产业互补、环境共保、机制互动。借助上海接轨国际的平台和窗口作用,加强与跨国公司在沪总部及分支机构的联络工作。

  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长三角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工业化进程。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挥我市特色农产品和旅游资源等优势,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并做大世博经济。充分发挥宁波作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的带动和服务作用,逐步形成以资源共享为基础、资产联结为纽带、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为导向的浙东南区域合作新格局。

  2、瞄准“东中西”,寻求大平台

  围绕“东北振兴、中部崛起、西部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立足我市的港口、产业、体制机制等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紧紧抓住国家开发长江“黄金水道”的机遇,加强在港口物流、产业发展等方面与沿江地区的合作。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建立粮食、能源、原材料和制造加工基地,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广泛开展国内城市间的合作交流。深化与东部沿海省市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

  

  第十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

  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第一节 积极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城乡就业,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广开就业门路。妥善处理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在推进临港工业发展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

  完善就业服务。统筹城乡就业,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网络。规范发展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转岗能力、创业能力和再就业能力。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探索和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重点做好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和失业职工的就业服务工作。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

  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保障标准与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原则,加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保障覆盖面和标准。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稳定并强化城镇双低覆盖率。力争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新增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调整低保标准,重点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加快福利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搞好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和社会帮扶工作。改革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完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制度,构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做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适应社会老龄化趋势,积极推广以家庭照顾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针对困难老人,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机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张。

  第三节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优化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依法保障合法收入和合法所得,坚决取消非法收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调节过高收入。

  优化居民收入分配。加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注重社会公平,注重向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倾斜。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和社会救济制度,使得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到公共服务。严格执行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慈善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募捐,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解决重点优扶对象的生活、就业、住房等困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康复、就业等权利。

  第四节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

  培育消费热点。推进公共营养改善行动,优化居民膳食结构。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廉租房为辅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8平方米。继续推动通信、计算机、互联网等的普及。鼓励节能环保轿车进入家庭,促进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引导消费预期。加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提高城市整体消费规模。到2010年,市区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超过32%。

  改善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强化对教育、医疗、住房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遏制价格过快上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拓宽消费信贷领域。继续发展消费信贷,完善带薪休假制度。

  第五节 创建最佳人居环境

  继续做好城镇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全面开展城镇绿化系统建设,改造旧城区时要留足、留好绿化用地。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建设一批城镇绿化骨干工程和精品工程。市区人均公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7%。

  大力推广生态城镇建设,提高城镇规划和城镇形象设计水平,着力塑造富有特色的生态城镇。按照布局合理、设计科学、风格独特的要求,结合农村城市化进程,全面启动农村生态型村庄建设。

  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的无害化处理,使城乡居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第十一章 建设“平安宁波”,促进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着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平安宁波”建设为重点,建设法治城市,构建和谐社会。

  第一节 维护公共安全

  加快建立经济安全体系和应急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等。力争重特大事故起数五年下降20%。推进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粮食、石油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物资的储备保障,建立应急预案和机制。加强水、电、土地等重大要素资源的保障管理,建立综合调度和协调平衡的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要求,建立完善社会安全体系和应急机制。推进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检测和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建立健全生态安全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系统工程,建立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动员机制,提高我市对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积极防范和妥善解决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二节 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发挥社团、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公益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探索基层组织管理的新模式,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和化解矛盾的作用。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实施治安防控工程,着力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社会动员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群访事件的处理能力,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和纠纷处理的预案与机制。深入开展系列“创安”活动,形成条块结合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组织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规,全面实施宁波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关注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继续推进优生优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形成开放合理的流动机制,引导人口有序集聚和优化分布。实施特殊群体服务教育管理工程,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管理、教育与维权并重,搞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职业培育教育、子女就学、法律保障、维护合法权益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等其他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力求在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异地扶贫、社区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社会救助。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0%以上,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定点医院,建设救助管理设施、“慈善(爱心)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外来常住人员和低保家庭孕妇分娩住院救助。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扩建、建设福利院、恩美儿童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

  公共卫生。城市社区每1.5万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农村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迁建市传染病医院、市急救中心等;建设化学中毒应急救助基地。

  易地扶贫。完成1万户山区农民移民工程,完成余姚等移民小区建设工程。

  社区服务。新建和改造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基层社会保障救助机构等。

  防洪减灾。建成市区和县级防洪工程,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

  安全生产。建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完善火灾扑救、道路交通、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海难搜救、海上重大溢油等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动态数据库,建立市、县(市、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第三节 建设法治宁波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公正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到2010年基本建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公正司法的实现。建立完善司法援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以权力机关监督为重点的权力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密切结合起来,实现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封闭型政府向透明型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权力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随意型政府向信用型政府,利益型政府向超脱型政府的转变。

  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健全民主政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基层群体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四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研究和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市上下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通过从政道德教育、廉政文化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礼仪教育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大力倡导和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使全市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十二章 保障规划实施

  有效实施本规划,对今后五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上社会和谐之路至关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条件下,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要素保障

  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土地、电力、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供给,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水、电、土地等重大要素支撑专项

  水:2010年市域供水能力达到25.67亿方,其中城市供水区域由13.26亿方提高到14.99亿方。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加强节约用水,实现供水总量和结构平衡。

  电: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550万千伏安(建设甬东变、观城变、市北变,扩建宁海变等),总容量达到1000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648万千伏安(其中新建变电站18座),总容量达到1110万千伏安;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554千伏安,总容量达到1120千伏安。电网受电能力新增380万千瓦,达到800万千瓦。

  土地: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土地,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5万亩左右。

  第二节 组织保障

  政府的各种行政行为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并相应完善各级政府的考核制度;所有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乃至行业规划,都必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服从服务于总体规划的要求;市级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必须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三节 法制保障

  充分利用“较大的市”具有制定地方法规的有利条件,加快建立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制体系。制定和出台《宁波市规划管理条例》,强化各级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研究和制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功能区保护条例》、《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保护条例》等法规,强化空间的指导和约束功能。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对规划实施的审议、监督机制,对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布点,实行报告和质询制度。

  第四节 政策保障

  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财政资金优先向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劳动力培训、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扶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整治等方面倾斜。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促进就业、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有利于其他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按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改进产业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垄断行业企业重组,形成竞争性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严格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产能的盲目扩张;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发展;实施民营企业成长工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第五节 机制保障

  创新规划的实施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将“十一五”规划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实施好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要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其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实行中期评估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修编、调整建议。

  结束语

  “十一五”规划是“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履行对人民的承诺,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

  全市人民要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