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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保护写进集体合同
稿源:  | 2006-03-06 07:57:0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周桂娣)不得让怀孕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一份作为女工维权依据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正在全市推行,目前已有723家企业签订了该项协议。

  这一专项协议就女职工的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四期(产期、孕期、经期、哺期)”保护、健康检查、民主权利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大大增强了女职工维权的刚性。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