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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6-03-06 11:26:25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经过公开招标等一系列程序,我市8家印刷企业和13家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成为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企业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应商。这是我市今年开始施行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后,确定的首批政府采购供应商。这表明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正在进一步走向规范和高效。

  政府采购新政今年起施行

  根据《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市招投标中心是我市的集中采购机构。

  从今年开始,我市调整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同调整前相比,主要是在采购范围上有所扩大,货物类新增了办公家具(年采购额5万元以上)、办公纸张、电梯、电视机、执法部门服装制作、商业软件(5万元及以上);服务类新增了汽车保险、会议(一类会议)、专用软件开发。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之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单项采购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年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执行《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市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传统采购方式比较,政府集中采购实行透明化、阳光下操作,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监督和采购成本,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起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作用。

  协议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市还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扩大协议采购范围,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提高。

  协议采购,通俗地讲就是对采购金额较小、数量较多、次数频繁、商品相对标准化的政府采购项目,事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商品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优惠幅度以及供应商等内容,并以协议形式加以明确,由采购单位在供货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产品的一种政府采购管理方式。协议采购的具体步骤有: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品牌、最高限价、服务承诺、优惠幅度及中标供应商等,并将公开招标的结果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进行公布;采购单位对照协议供货招标结果并结合自身采购需求,填制《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设备购置审批表》、《余姚市政府采购商品申请表》等表格,报相关部门审批;采购人凭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到协议供货供应商处进行询价谈判,填制《余姚市政府协议采购询价情况备案表》报市招标办备案;采购人、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由市招投标中心签证;供应商组织送货;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采购人持合同、采购项目验收单和有关票据凭证到会计核算中心(分中心)进行结算。

  记者从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去年,我市先后对空调、现代办公用品试行了政府采购协议采购制度。这一制度试行以来,规范了空调、办公设备等通用商品的采购行为,减少了重复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方便了采购单位,提高了采购效率,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今年开始施行新的政府采购目录、招标确定定点印刷企业、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应商后,市招投标中心还将招标确定汽车维修、空调、纸张、汽车保险、办公家具等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市招投标办公室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采购单位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使协议供应商在第一时间公平获得信息,二是采购单位对至少三家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填写《询价情况备案表》,第三,采购单位将询价过程和结果报市招投标办备案,并由市招投标中心在网站上公布,以透明来防止弊端。

  与此同时,市招投标办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该办统一监制《余姚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作为供应商开展售后服务、采购单位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售后问题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同时该办会同市招投标中心对售后服务联系粘贴单加贴情况经常开展检查。采购人在供应商完成采购项目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在《余姚市政府采购验收单》上签署意见,采购验收表是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支付价款的必要依据。

  市招投标办公室负责人说,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特别是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一个新生事物,这当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创新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王润董斌)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