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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8个月以上的“准妈妈”慎坐飞机
稿源:  | 2006-03-07 08:31:01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包凌雁通讯员王薇)近日,两名孕妇因无法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为了慎重起见,经现场工作人员劝阻,两位准妈妈最终没有乘坐飞机。机场方面提醒旅客,准妈妈如果怀孕超过36周,最好慎坐飞机。

  据悉,此项规定已由来已久。根据民航有关规定,孕妇购票时须持医院出具的适宜乘机的证明,怀孕八个月以上或健康状况不佳者不适合乘坐民航班机,机场方面有权因健康原因拒绝接受其上机。宁波机场旅客服务部门介绍,孕妇属于特殊旅客群,因为身体的特殊性,机舱内的低气压、低氧、狭小空间以及飞行途中的异常情况都可能对她们带来不适感。

  为了“准妈妈”们出行安全,宁波机场提醒广大孕妇,如确有需要乘机外出远行,请在购票时出具县级(含)以上医院的证明(可适宜乘机证明或预产证明),并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事先向机场或飞行中提出需要特殊照顾的要求,机场方面将会尽力做好协助配合服务。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