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晚800,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张同学致电本报:今天,我们学校收到一封来自贵州的感谢信,一个叫王春梅的读五年级的小女孩说,希望对资助她的一位大哥哥说声“谢谢”!小女孩在信里写着,每次这位大哥哥给他寄钱,留的地址是“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落款则是“大哥哥”,今年过年时寄钱的地址是义乌。
学校老师和同学都很想知道这位好心的同学是谁,就把几个义乌来的同学当成主要对象重点“怀疑了一番”,可大家都说不是自己。几乎要“刑讯逼供”了,一位来自读大二医疗器械系的季志刚同学才承认,资助小女孩的钱是从每月的生活费里省下来的……
记者联系上了季志刚同学,他告诉记者,《宁波晚报》曾经报道过北仑区工商分局的一位张先生重返自己当过知青的贫困山区时,不仅资助那里的孩子,而且带回了一批贫困孩子的资料,当时他就觉得要为那里的孩子做些什么。
后来,他通过各种渠道,终于找到了一位住在贵州从江县名叫王春梅的小女孩,开始为她支付学费。季志刚说,每个月家里都给他500多元的生活费,资助小女孩的钱都是从这里面省下来的,父母也不知道他资助小女孩的事情,他觉得不好意思为这件事找父母要钱,只能从生活费里省。
记者了解到,一年的时间,季志刚分三次给王春梅寄去了千余元,而且在王春梅多次想辍学的时候,写信鼓励她不要放弃。季志刚说,再过一年他就可以毕业了,不管别的,他首先会鼓励资助王春梅读完初中直至大学。(记者顾霄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