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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集中整治环保不合格企业单位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06-03-08 15:02:0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魏健通讯员程飞)因为没有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原因,宁海县光明真空镀膜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单位分别收到了县环保部门下发的《限期治理决定书》,被要求废水治理达标并通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后,才能继续生产。一些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企业则被勒令停止生产。

  “十五”期间,我县认真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成功跻身全国百强县和全国生态示范区行列,初步实现了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目标,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环境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觉醒与增强,我县的环境投诉仍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新诱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理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县环保部门组织人员赴各地对重点污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特别是对未批先建、未执行“三同时”政策、治污设施老化或与现有生产规模不相配的三类企业进行重点整治,从中筛选了20多家企业单位(名单详见本版)进行公开查处,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生态县的建设。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