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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需要阳光监督
稿源:  | 2006-03-09 08:16:5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卢磊邓少华)“只有把财政预算的全过程置于公众的阳光监督下,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预算‘黑洞’的发生,才能建立起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陈守义的发言铿锵有力,引起了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

  大会共安排12名委员发言,陈守义是第三位登台发言的委员,这也是他继去年之后第二次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发言。陈守义说,国家预算,事关国计民生。按法律规定,政府预算必须经过人大批准,预算的调整,也必须经财政部门提出,人大常委会审批,政府无权任意改变财政预算。

  据陈守义介绍,仅2005年全国财政超收收入就达3000亿元左右。按预算法的规定,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决定,只需将执行结果报告人大,不需要事先报批,也不具有强制性。

  陈守义说,既然不具有强制性,那么超收收入过多带来的弊病也就显而易见了:因为预算收入不准确,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难以得到保证;使得决策者对财政政策执行的效果产生错误判断,对确定未来政策走势造成干扰;使得一些政府部门频繁追加支出预算,造成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更严重的是,还滋长了权力寻租的歪风,诱发了腐败现象。

  陈守义表示,面对种种“屡审屡犯”的违规问题,迫切需要实施强有力的预算监督。他建议,及时完善预算法,强化预算的法律效力。尽快铲除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将预算外政府收支纳入预算内管理,进而形成一个覆盖政府收支的政府预算。同时,还要建立一套相应的绩效管理和考评体系,以及财政支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权力、乱用纳税人钱者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必须建立让政府接受公众问责的“阳光监督”体系,政府每次涉及重大项目都要向公众说明。

  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与陈守义亲切交谈,对他的发言表示赞赏。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