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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太妃糖“早产”2个月
稿源:  | 2006-03-10 10:34:13

  检查人员正在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本报通讯员周燕华图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殷浩实习生周雁通讯员周燕华)前昨两天,记者跟随检验检疫部门对欧尚等大型超市销售的进口商品进行检查,发现一些进口食品隐患不少,特别是食品销售标签没有按标准提供有效信息,对消费者知情权构成一定侵害。

  屈臣氏天一店销售的一款阿根廷产“雅可黄油软心太妃糖”,包装上印着保质期为2007年5月5日,而其中文标签上却写着保质期为12个月,这意味着这批产品应该在2006年5月5日生产出来。而现在才3月份,这批太妃糖竟“早产”了2个月!检查人员当场对该批90盒价值2700元的糖果作封存处理,并对该超市下达了整改通知。

  很多超市的进口商品中文标签很不规范。如一些进口调味品、罐头商品,中文标签上连一些基本的内容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成分等都没有标明。另外,被明令禁止的繁体字标签频频出现。“优之良品”店销售的相当一部分日本进口食品根本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无从知晓产品的成分。

  宁波检验检疫局食检处综合科科长林正耀表示,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疫部门登记备案,获得标签审核证书,贴上合格的中文标签方可进入市场。此次抽检查处不具有合格中文标签的进口产品10余种,商家的销售工作有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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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鉴别进口食品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首先应关注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准确、清晰,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是否在规定食用期限内;同时,还应仔细辨别原产国或地区。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应清晰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