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邬先江吴勇奇)近日,宁波海事法院成功调解了8起人身死亡赔偿系列案,该案是由一起一年多前发生的重大海难事故引发的。
【案例回放】
2004年7月22日深夜,我国大陆货轮“华雪166”运载货物由南京驶往广州,在航行至舟山市虾峙门外水域时,与香港OAKVALE公司所属的“盖比”轮发生碰撞,“华雪166”轮沉没,船上的8名船员不幸遇难,3名船员受伤,造成了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货主起诉两船东,肇事港船被扣押
“华雪166”轮上装载的货物为广东省佛山市的两家公司所有。去年9月6日,两家公司以原告身份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盖比”轮船东OAKVALE公司和“华雪166”轮船东南京成功船务有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
两原告起诉后,在香港的被告OAK鄄VALE公司没有积极应诉。因此,去年10月,当“盖比”轮再次驶抵大陆时,根据原告申请,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扣押,责令OAKVALE公司办理由保险公司提供的正规担保,同时聘请大陆律师准备应诉。
11起赔偿案由武汉移送到宁波
此时,在碰撞事故中死亡和受伤的11名船员及其家属,也在通过诉讼索赔。受理这11起巨额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的是武汉海事法院。由于财产赔偿案和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的被告相同,去年11月,武汉海事法院把系列案移交给了宁波海事法院。
这11起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是“7·22海难事故”中最难处理也最为棘手的部分。
从事故发生到正式起诉的一年半时间里,遇难船员家属一直生活在悲痛之中,他们迫切希望尽快解决赔偿事宜。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后,宁波海事法院于今年1月17日正式开庭,集中审理这11起人身损害赔偿系列案。
8起死亡赔偿案调解成功
原被告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有着较大的分歧。审理此案的法官立足于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并在庭审后做了许多相关的工作。3月7日,原被告双方终于就其中的8起死亡赔偿案达成了调解协议。另外3起涉及到举证责任的受伤船员赔偿案,法官也在积极做工作,尽力争取以调解结案。
宁波海事法院的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8起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不但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判时间,而且避免了涉港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标准需向上级法院请示等一系列技术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