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来自湖南的朱某父子在宁波没找到工作,经老乡介绍进了一个“假证制作中心”,父亲老朱负责给做假证的人烧饭、洗衣服等后勤保障,儿子小朱负责假证的运送工作。昨天,镇海法院认定这对父子犯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3年9个月。
去年7月26日下午,镇海警方接群众举报,在镇海庄市街道西陆路一出租房查获一个“假证制作中心”!行动中,警方抓获了正在“工作”的老朱父子。毫无法律意识的老朱父子称他们急于找工作,听说这里有固定工资可拿就干上了。据查证,这个“假证制作中心”雇工分工合作,自去年5月至7月间已制作了119份假驾驶证、150份假行驶证和30份虚假的居民身份证。
法院认为,老朱父子受人雇用制作虚假的国家机关证件、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其中小朱直接实施了假证制作或运送行为,在伪造假证中起的是主要作用,是主犯,须按其所参与全部犯罪处罚;而老朱在伪造假证过程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是从犯,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