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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民告官”案 “一把手”须出庭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6-03-18 14:18:5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范宏雷陈磊)从本月起,鄞州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被告席上将更多地出现行政机关“一把手”的面孔。昨日,记者从鄞州法院获悉,鄞州区政府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这是我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方式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规定。

  该办法规定,对鄞州区行政机关当年发生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及案情重大、群体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次数应相应增加。当年度行政诉讼案件超过10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不得少于2次。

  据鄞州法院行政庭法官介绍,目前“民告官”案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他们行政庭去年审结的125件行政案件中,鄞州区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当过“被告”。行政“一把手”亲自应诉,有利于提高和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意识,促进执法工作的改进。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