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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拿钱失踪了
稿源:  | 2006-03-20 14:45:50

  夏女士和调查公司签的合同就这么简单。

  中国宁波网讯 怀疑丈夫与别的女子关系暧昧,她预付了3000元钱请一家调查公司调查,却不想调查公司的“私家侦探”拿了钱之后人间蒸发。

  丈夫一月给同一女子发了400多条短信

  昨天,记者见到夏女士时,34岁的她看上去很年轻。她说她是北方人,14年前,高中毕业后来宁波工作。12年前她和丈夫结了婚,不久生下了儿子。她开了一家小公司,丈夫在一家大企业做业务主管,夫妻恩爱,家境殷实。去年夏天,她发现丈夫开始对自己有些冷淡,晚上经常躲在卫生间里发短信,一发就是一个多小时。她偷着查看了丈夫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丈夫每天都要给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发至少10条短信,当月发了400多条。接着,她又查看了丈夫的短信内容,发现里面尽是些“今生爱上了你就不在乎你是否有钱”等火辣辣的话。后来,她和一个女朋友晚上开车去跟踪丈夫,发现丈夫从舞厅里接出一个30出头的女子后,两个人到江边浪漫了三个小时,后钻进了丈夫的汽车一个多小时没出来,她甚至发现丈夫陪那女子去了娘家。“他到外面偶尔沾花惹草我也不管了,问题是他现在天天晚上很晚才回家甚至不回家,也不再将工资交给我了。”夏女士对丈夫的行为感到很气愤,她决定和丈夫离婚,可又觉得家产被丈夫分去一半心不甘,想拿到丈夫有外遇的证据,好在离婚时多分割一些财产。

  “私家侦探”拿了3000元预付款蒸发了

  去年10月,夏女士想跟踪丈夫现场捉奸,可那女子却搬了家,她再也找不到那女子的住处了,丈夫每次开车去约会,也专走小巷,刚学会开车的她跟不牢,于是她产生了请调查公司的念头。她不敢向别人询问这些公司的联系方式,怕家庭隐私暴露,便自己在网上寻找。她在网上看到了一家调查公司开设有婚外情调查业务,便打电话联系了,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姓童的男青年。童某主动到镇海的一个茶馆里和她谈生意。今年3月初,她和童先生签订了调查丈夫是否有婚外情的合同。

  3月9日,夏女士拨打了童先生的电话,想问一问事情的进展,但电话打不通了。她开始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子,想报案又怕丈夫知道她暗中调查他的事;不报案,又觉得自己这3000元失去得太冤。郁闷中,她打电话求助本报记者。

  业内都不知有这家公司

  记者见到了夏女士和调查公司签的合同,上面简单约定:调查公司为夏女士调查丈夫是否有婚外情的事实一个月,调查期为3月7日至4月6日,由调查公司向夏女士提供丈夫与情人在床上的资料或提供有实质内容的DV带。合同还约定,调查开始时夏女士先付调查公司3000元费用,等调查资料交付时再付3000元尾款。合同上面有调查公司的图章和童先生的签名,但没有调查公司的联系电话。

  记者上网找到了调查公司的网页,发现了一个小灵通号码和一个办公地址。记者变换了好几个号码给童先生打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接着又去找办公地址“江北区中央花园28号”,在江北区找了很久,也没有听说有个中央花园。记者又来到位于海曙区的中央花园,也没找到这家调查公司。记者又向我市几位开有调查公司的老板查询和夏女士签约调查公司的下落,他们都说没听说宁波有这家公司。

  我市调查行业鱼目混珠

  记者又通过上网和打114查询找到了我市多家调查公司的电话,咨询后得知大多数调查公司都承接婚外情调查业务,调查周期一般是一个月,费用在1万元左右。记者采访时发现,在宁波要找一家调查公司并不难,但要确认这家公司诚信可不容易。公司老板和员工都称自己是正规的,别人的或规模不大,或设备不行,让人难以分辨真伪。有好几位调查公司老板都对我市调查行业鱼目混珠的现状颇为不满。

  神洲调查事务公司的总经理张方平介绍,我市仅市区就有二十多家调查公司,许多公司的支柱业务就是婚外情调查,他自己已经做了150多个婚外情调查案例了。调查公司要拿到证据,就得捉奸,“私家侦探”直接捉奸是违法的,只能跟踪被调查对象,发现调查对象和情人走进了卧室,便立即拨打委托人的电话,请委托人来现场捉奸。有时,调查公司也会用高档的拍录设备进行拍录,直接提供资料给委托人。由于委托人多是中年妇女,这部分人大多怕家丑外扬,找调查公司都是一个人悄悄地来,即使被骗了,也只能自认倒霉。一些小的调查公司就利用委托人的这个心理弱点,拿了预付款后人间蒸发。这些小公司的特点是找种种借口不带委托人到办公室,而是上门服务,委托人的唯一线索就是一个电话号码。

  法律不提倡“私家侦探”捉奸

  甬旺律师事务所的董云龙律师认为法律虽然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获得赔偿,但这个规定正式进入司法程序要的是证据,但现实的情况是,有过错方的行为往往是比较隐秘的。而捉奸行为很容易导致非法,甚至构成侮辱罪。因此,无论是自己跟踪丈夫,还是雇请“私家侦探”调查取证,都不为法律所提倡和保护。虽然法律不提倡“私家侦探”捉奸,但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将偷录偷拍的音像资料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的情况已不鲜见,所以社会对“私家侦探”的需求越来越大。可“私家侦探”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应该有怎么样的素质和技能?收费应该怎样规范?国家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我市也没有相关的制约机构。(杨静雅吴佩)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