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邵阳 通讯员邱策) “我很后悔,真的很后悔……”昨日本报报道的崇寿阁楼女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里的他对自己在冲动之下杀害女友之事后悔不迭。
负责办理此案的主办民警告诉记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是在3月18日下午5时左右接到崇寿派出所报告的,他们在崇寿镇傅家路村陈玲玲家前阁楼水箱内发现一具尸体。接报后,刑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经初步侦查确定死者为陈某,系他杀。
警方根据受害者的生前情况开展有关调查,发现死者男朋友的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作出布置准备刑事传唤其到警方配合调查。当日晚上7时许,得知杀害陈某之事已经案发的徐利君向警方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对杀害陈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今年2月21日上午,陈某叫他准备10000元钱,因一时没钱两人发生了争吵,当日晚上陈在徐的家中大发脾气,且将家中的一些东西砸坏。生气之下,陈某提出要徐某拿5000元钱给她作为分手费。22日上午6时许,徐某到陈的住处,两人再次发生了争吵。争吵过程中,徐某说“大不了两人起死”,并打开了煤气瓶,陈某将煤气瓶夺下后冲到窗户前准备喊人,见此情况,一时冲动的徐某冲上前将陈某推倒在床上,并用手扼住了陈的脖子,直到陈口吐白沫才放手。此时为时已晚,陈某已经因窒息死亡。
杀害陈某后,徐某将尸体藏到了房间的衣柜内,在当日晚上将陈某的尸体背到了住房前三楼阁楼的水箱内。第二天打电话给陈某的父母,说陈和她争吵后不见了踪影,其手机也关机了。此后,他还将此事告诉了陈的亲戚朋友,并多次出外寻找。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犯罪嫌疑人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