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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任职门槛提高
稿源:  | 2006-03-22 08:52:3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毛信意通讯员王晶晶)记者从昨日省教育厅在甬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在“十一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校长的任职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按照宁波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划,到2010年,我市要求高中(职高)45周岁以下的在职校长,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校长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的比例达到50%。同时规定,今后凡新上岗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正副校长,均需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校长资格培训,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凡已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现任正副校长,必须参加校长提高培训。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