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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愈精神障碍者有权入学就业
稿源:  | 2006-03-22 08:52:3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许光亚)《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保障精神障碍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突发事件发生后精神障碍发病率。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精神卫生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学校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贫困精神障碍者可申请医疗救助

  农村精神障碍者的医疗费用,应当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

  无生活来源、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精神障碍者,由民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收治,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按规定减免后支出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者,可以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患者病愈后有权入学就业

  精神障碍者病愈后,依法享有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权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有关单位不得以其曾患精神障碍为由,取消其入学、应试、就业等方面的资格。

  保护精神障碍者个人隐私

  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精神障碍者或者心理健康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泄露心理健康咨询对象隐私或者未按照执业规范开展咨询服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