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蒋余辉)这是个利用部分人的贪小心理,多次设下骗局盗取受害人钱财的团伙。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随着一辆作案车子的查获,这个团伙终于走向覆灭。近日,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黄某等9人依法分别判处8个月至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为发财,频频设骗局
黄某等人为达到“迅速致富”的目的,多次以老乡为名骗取他人信任,随后以“丢捡钱”的老骗局,伺机将受害人的钱财盗走。
去年9月2日,石某、张某等人分别驾乘两辆汽车窜至329国道匡堰路段时,由佘某、黄某下车,以老乡的身份骗取厉某和李某的信任,并将2人骗上了石某的汽车。朱某、康某等人乘坐张某驾驶的皮卡尾随其后。途中,黄某找借口下了车后,佘某便将事先早已放在车中的道具:两面真币、中间全是纸的“巨款”拿了出来,并说这钱肯定是黄某掉的,先藏好,一会儿黄某来了就说不知道,等他走了大家再把钱分了。在“巨款”面前,厉某和李某同意了佘某的“建议”。
不一会儿,黄某便乘坐张某的皮卡车追了上来,说是自己的钱不见了,让厉某等人将身上的财物拿出来放到一个旅行包里清点。在“核实”后,黄某表示自己可能把钱丢在别处了,但银行卡也掉了,让厉某等人报出自己的存折密码,要查查清楚。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厉某和李某将自己的存折密码告诉了黄某。黄某就假装打电话让其一“银行朋友”查存折里的钱。就在佘某、黄某分散厉某、李某的注意力时,黄某某乘机窃取了那个装有1980元现金、一部移动电话和一本存折的旅行包。此后,又由朱某从银行支取该存折内1.7万元钱。
事败露,团伙全覆灭
去年9月4日,警方得到线索,称近段时间频频以丢钱为借口伺机盗取受害人财物的一辆涉案汽车出现在329国道上。警方立即出击,将石某、朱某等人抓获。随后,警方又根据他们的交代,又迅速抓获了另外几名同伙。
然而,并未得知石某等人被捕获消息的王某等人,因联系不到石某,决定租辆车子去作案。去年9月17日下午1时40分许,王某、佘某、李某经预谋后,租乘胡某驾驶的皮卡车窜至东三环线与329国道路口处,由王某、佘某将受害人郑某骗上车子。途中,李某以丢钱为由查看了郑某的行李及身上财物,后乘郑某不备,窃得受害人郑某的2600元现金和黄金项链、手链各一条,并以找保险公司评估损失为由,将郑某骗下车子。后郑某发觉后马上报了警,并坐出租车追赶。
就在王某等人为自己的伎俩再次得逞而高兴时,胡某却加大油门,将车子开向浒山中心派出所。当车子开向派出所大门时,察觉后的余某、李某慌忙跳车逃跑,而来不急逃脱的王某却被赶到的民警抓获。随着王某的落网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这个团伙最终走向覆灭。
遇受骗,报案应及时
对于这样的一个老骗局,偏偏还会有这么多人上当。说到底,是人们的贪小心理在作祟,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受害人的这种心理才频频得逞。虽然案子破了,黄某等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惩处,但由于大多数受害人未报案,而导致多起案子无法查证。
司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应提高警惕,切莫因贪便宜而中了不法分子的圈套。如遇骗被抢或被盗,不管损失大小,都应及时报案,并向警方提供嫌犯及被盗抢物的特征。在量刑时,也许你的小小损失,将决定判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