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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租赁有了合同样本
稿源:  | 2006-03-28 07:54:5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继斌通讯员海俊)继我市首份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备案的婚纱摄影服务合同出炉后,昨天,第一份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备案的婚纱租赁合同也正式推出。这两份第一次印上“红盾”标识的婚纱合同,为消除该行业“霸王条款”走出了坚实的一步。

  目前婚纱摄影市场上的合同,大都是婚纱摄影店自己制订的,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叫“预订单”,有的则叫“客户预约单”。海曙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的婚纱摄影合同问题很多,其中很多条款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比如条款中常出现“定金概不退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遗失概不负责”、“皮肤过敏概不负责”等等,很明显都是在免除经营者责任。

  同样,宁波市场上的婚纱租赁合同也大都是由婚纱出租店或婚庆公司自己制订的。这些合同大多约定不明确,而由此造成的纠纷也难以调解。

  在海曙工商、民营个体协会及消协的共同牵头之下,日前首份通过工商审核备案的婚纱摄影服务合同问世。昨天,规范的婚纱租赁合同也正式出台。业内人士认为,这两份合同将对规范宁波婚庆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在婚纱摄影服务合同中,注明“定金可充作拍摄服务款项”;在照片使用权问题上,合同注明未经消费者同意的,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据介绍,除了上述细节之外,这份合同同时明确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各自的违约责任,对具体违约金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取消了原合同中有“霸王”嫌疑的条款。而婚纱租赁合同也明确违约的责任,一旦出现纠纷也可以按照合同条款解决,避免了双方纠缠不清的情况。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