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拒报统计数据是违法行为。日前,慈溪市皇冠电子元件厂因拒报统计资料构成统计违法,慈溪市统计局对其处以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由于该企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最终由慈溪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记者昨天从市统计局了解到,统计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我市统计执法史上尚属首次。
据介绍,慈溪市皇冠电子元件厂2004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列入规模以上企业范畴,按规定应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每月的产值与销售报表。但是,虽经多次电话或上门催报,该企业始终拒报统计资料。
2005年10月31日,慈溪市统计局对其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决定,企业再次拒报,且不履行罚款决定。今年3月1日,慈溪市统计局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于3月17日强制执行完毕。
每月上报一份统计报表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法院强制执行了才能最终解决问题?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企业经营者思想上不重视统计,不懂《统计法》是根本原因。据介绍,统计法有明确规定,所有单位都有提供真实统计数据的义务。但就目前而言,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新被纳入统计报表制度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仅拒报、瞒报、胡乱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且对待统计执法态度恶劣。
针对当前现状,市统计局表示在继续做好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将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对举报统计违法事件的市民,统计部门还将按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