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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要多个心眼
稿源:  | 2006-04-05 08:16:51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吴集记者郭靖)宁波是国内二手房市场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在数量庞大的交易中,由于部分交易者缺乏相关知识或不够谨慎,导致纠纷和矛盾时有发生。最近,市建委房交处分析大量案例后,给二手房交易者提出了多条建议。

  中介身份要弄清

  在委托中介前首先要弄清他们的身份是否合法。市民要找那些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中介。找的办法很简单,既可在中介营业场所要求查看是否具备《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也可通过宁波建设网查询。

  同时,市民应把实力强、信誉好、具有综合信用等级、无不良违规记录的中介作为买卖房屋中介的首选。一般来说,这样的公司操作比较规范、房源比较充足、企业员工的分工清楚、对客户的购房服务比较周到,抗风险能力也较强。

  现场看房要多次

  购房时要弄清房屋的环境、附属用房(如自行车库的位置、面积等)、房屋的设施(如管道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等)及成交后的过户方式,同时请行家和有经验的亲朋好友帮助评估房屋质量的好坏、价格的高低。

  现场看房尽可能雨天、晴天各一次。晴天可看清房屋外部景观;雨天可查看房屋是否漏水;看房时也可向楼上、楼下住户了解房屋有没有渗水等情况。另外,购房者应查看配套用房是否完整、房屋结构是否有重大改动。

  条件许可的话,买方尽量与卖方见面,查看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商谈房屋交易价格,然后再签中介合同。

  查验证书要仔细

  查验房屋的权属状况时,购房者要认真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实房屋的准确面积、土地权属状况等,特别是要弄清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出让还是属于国有划拨或集体土地。如房屋属于共有房产,则需查验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购房者还应查验房屋是否办理抵押、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出租与否、卖方委托人是否合法等状况。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抵押之后,依然可以出售。

  签订合同要耐心

  买、卖双方和中介在买卖二手房时应当签署由宁波市工商局和宁波市房管局印制的《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本。

  签订合同时,交易各方必须认真斟酌和谈判,在填写合同示范文本时,各方应按照合同的各项条款,逐条清晰、明确地填写,尤其要注明付款和过户时间,不能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增加或删除的条款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另外,室内物品与房产一起列入交易的,要详细写明物品的数量、品牌和型号。

  合同的签订必须坚持合同各方的公平、公正原则,如买、卖及中介三方的有关违约责任,必须坚持三方对等,不能有避开某一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交易双方还应详细了解房屋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房款支付要谨慎

  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十分谨慎。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付款,在充分了解权籍状况和买卖双方及中介方三方共同在场时,购房者可将购房资金支付给出售方,并要求出售方出具收款具结书。按揭贷款坚持三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由银行直接转付给出售方。

【编辑: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