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普通工薪族来说,尽管你做了医疗保险,但一旦得了重病住进医院,仍然会有一笔不小的开支。终究,医保只能满足你基本的医疗需求,还有20%的医疗费用尚需个人承担。而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无疑是不错的选择:每年缴纳几十元钱,住院治疗后可以让自掏腰包的那部分医疗费按比例报销,就像为自己系上了“第二条健康保险带”。
新一轮医疗互保年度又到来了。为了使医保互助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市总工会对四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作了调整。那么,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今年该怎样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呢?如果你解读了于本月起实施的新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就会一清二楚了。
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
缴费60元 保障7种大病
凡本市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包括省部属在甬单位)的身体健康且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每人每份的保障费为60元,保障期限二年,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保障人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首次确诊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续;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种大病并经住院治疗后,可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但保障金的给付只以其中一类疾病为限。
被保障人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本办法所指的其中一类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后,可向本会申请领取慰问金。慰问金的给付标准为:保单生效之日起满30至59天为500元;满60至89天为1000元。
由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保,参保人数原则上应占本单位在职职工的80%。
提示:参保后90天起被首次确诊为7种大病之一才能申领保障金,满30天才能申领慰问金。所以职工不要等得了大病才去参保,要不就得不到补偿。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缴费90元 给付高限1万元
凡已参加宁波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均可参加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保障费实行一年一定,2006年度参保每人缴纳90元。不足部分争取政府、工会和有关部门补贴。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
保障期、保障责任范围与在职职工相同,并且按个人承担部分分段给付保障金。其中,连续参保退休人员给付比例为:2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30%;2000元至8000元(含)部分给付40%;8000元以上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者,住院费个人承担部分不分段,一律按30%给付保障金。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退休人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所有人员全年给付保障金累计最高限额为1万元。
参保办法为:原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参保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总数的80%;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会集体组织参保,社区的参保人数不少于本社区全部退休人员总数的60%。参保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须100%参保。集体参保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办理。
提示:连续参保的退休人员受益更多。家庭病房不列入住院保障范围。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
缴费50元 保期整4年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办法变化不大,个人缴费仍为50元,保障期限为四年。参保的女职工如在保障期限内患有乳腺癌、子宫癌、卵巢癌、输卵管癌、子宫颈癌、阴道癌等6种原发性妇科恶性肿瘤,就可获得1万元互助保障金。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
缴费50元 分段给付保障金
凡已参加宁波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就业组织(包括省部属在甬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可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保障费实行一年一定,2006年度被保障人每人缴费标准为50元,且在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中途不得退保。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06年的5月1日起至2007年的4月30日止,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保障责任范围为参加宁波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基本医疗保险认定的、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并实行按比例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个人承担2000(含)元以内部分,给付30%;个人承担2000元以上至8000(含)元部分,给付50%;个人承担8000元以上部分,给付60%,全年给付保障金累计最高限额为1万元。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
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集体参保面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总数的80%。一个参保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须100%参保。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会集体组织参保,集体参保面不少于本社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职工总数的60%。
为了减轻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对在改制中理顺劳动关系的14000多名“两保”人员(指企业为其缴两金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经与宁波慈善总会协商同意,由该会每年出资为他们免费参保。
提示:下列5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互助保障金的支付范围: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工伤、生育和职业病的医疗费用;保障期满该次治疗尚未结束且未续保,超出保障期治疗天数的医疗费用;家庭病床治疗费用;参保人或被保障人的各种欺骗、作弊行为。
医疗互助暖了你我的心
解打工妹燃眉之急
在慈溪三A集团打工的四川籍女工谢某不久前经医院诊断患上了卵巢癌。谢某患病后看了多家医院,花去了多年积蓄,负债累累,加之家在农村生活相当困难。幸亏单位为她做了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尽管患病后该女工已回老家,但集团工会及时与她家属联系,用最快的速度为她办理了互助保障金审批手续,领取了1万元的安康互助保障金,帮她解了燃眉之急。这是我市自实施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以来首位受益的外来务工人员
老太太急病获救助。
安丰社区77岁退休老人楼纪云,不久前因突发脑梗塞住院抢救,个人需承担医药费1.7万余元。幸而她连续两年都参加了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近日一次性就获得了互助保障金1.2万余元。她的家属说:“原来老太太身体一直较好,平时从不看病,当时也是抱着保个平安帮助他人的想法参加了互助保障,没想到这次能享受到这么高的保障待遇,真是解了后顾之忧”。
3年参保62人受助
宁波市蔬菜有限公司的500多名职工多数在一线工作,加上老企业职工年龄偏大,如何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成当务之急。为此,该公司连续3年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各项医疗互助保障,至今已有62名员工享受到了医疗互助保障金4万多元。尤其是该公司的两位员工分别患上肺癌和脑溢血病,高额的医药费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是医疗互助保障为他们缓解了困难,当公司工会把合计为1.8万元的保障金分别送到职工家属手中时,着实使之松了口气。
战胜病魔更有信心
宁波维科精华人丰家纺有限公司职工周剑波,去年3月患了癌症并进行了手术,共花去医药费12.29万元,其中1.75万元需自理。妻子无固定工作,孩子小学在读,加上高额医疗费用。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周剑波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幸而工会为他办理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使他获得了1.31万元的互助保障金,经济负担大大减轻。周剑波说,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就是好,现在他战胜病魔更有信心了。
保费3万补偿15万
退休人员体弱多病,住院率较高,但缴费标准还是定于最低限度。双东坊社区去年参保退休人员516人,缴纳互助保障费3万余元,现已给付108人次,享受互助保障金达15.31万元。
千名职工买个“放心”
为帮助职工提高抵御大病的能力,去年5月,象山修船厂以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全厂1060名职工办理了特种重病互助保障。
去年10月中旬,该厂工会女职委又组织157名女职工自愿参加了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以往职工患了大病,厂工会只能给予几百元的困难补助或采用募捐救济的形式进行慰问帮助,对于大病患者来说,这无疑是杯水车薪。参加医疗互助以后,大大减轻了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至去年底,该厂已有2名患大病职工,享受了医疗互助保障,获得保障金2万元。今年又有2名患大病职工正在申领互保待遇。职工们说,企业和工会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办了一件好事。(汤碧琴唐剑冬)
权威解答
有职工问:按理说,我们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总工会为何还要推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它能给职工带来什么?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减轻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缓解职工看病贵这一突出问题。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企业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出大约在30%左右。调查分析特困职工致困原因,80%以上是因病致贫。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医疗互助,能够起到医疗帮困作用,是一项职工群众自我救助的积极措施。二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从目前情况看,职工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成本高,大多中小企业内部进行补充医疗保险条件不具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有利于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三是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利于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一种重要举措。
有职工问: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市总工会在总结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4项互助保障办法作出适当调整,目的在于更好地体现互助本质,促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主要是既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为了实现互助保障资金收支基本平衡。互助保障费的缴费标准和保障待遇的重新调整确定,都是从实际出发的,通过调整使互助保障能力与保障水平相适应,年度收支基本相平衡。二是为使互助保障办法更加科学合理。保障金给付既要有受益面,又要突出重点,如对享受公务员补贴人员保障金给付标准从实际情况出发加以合理确定。三是为激励更多职工群众加入互助互济行列。调整后的办法规定,对连续参加与首次参加(或中断后参加)的退休人员,保障待遇有区别;社区集体参保必须达到60%以上等,这就能有效地抑止部分参保人员的随意性和投机性。
有职工问:体弱多病的人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可能会受益多多,但是对于身体健康的人来说有何意义?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医疗互助保障倡导的是一种互助精神。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通过这种互助形式,既能体现关爱别人,又能感受到众人的关爱,所以说是一种很好的互助互济形式。体现出了“三性”:一是拿出几十元,献上一份爱。职工每年只要拿出少量的钱,就能为自己留一份放心,为他人献一份爱心。倡导个人“出小钱,保平安,全社会聚小钱办大事”,体现了“互助”性。二是遇上一次医,得到一份助。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一旦患病住院,就可以得到一份帮助,如同时参加多项互助,则能得到更多的帮助,体现了“保障”性。三是筹得所有款,济于众人身。对于市总工会来说,就是要把实事办好,职工互助保障费的收入,不计提任何管理费用,每一分钱都用于给付互助保障金,工作经费由工会补贴,体现了“公益”性。(汤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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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市总工会2003年4月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先后实施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职工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办法》,深受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尤其是退休人员更是感谢政府和工会为他们办了一件实事。截止去年底,四大医疗互助保障的参保人数已达41.38万人次。其中在职职工参保22.29万人,退休人员参保6.22万人,特种重病参保6.28万人,女职工安康参保6.59万人。至2006年2月底,累计已有2.59万人次享受医疗互助保障金近3500万元,其中:在职住院1万余人次,给付1458.96万元;退休住院1.56万人次,给付1852.92万元;特种重病93人,给付86.4万元;女职工安康91人,给付91万元。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运作模式也因此被评为全省工会工作创新一等奖。
新一轮参保工作本月底结束
新一轮医疗互助参保工作本月底基本结束。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时间大体确定。工业、财贸、建设等工会的参保时间为3月31日、4月3至5日;直属、文卫、机关、教育、交通等工会参保时间4月6日、7日、10日、11日;东钱湖、大榭、保税区、科技园区等工委的参保时间4月中旬;老三区工会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时间4月12~14日、17日;江北区各社区参保时间4月18至19日;江东各社区4月20至21日;海曙各社区4月24至25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在4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参保。(汤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