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琼通讯员孙圣)明知对方借钱是去赌博,还将大量金钱出借,并收取高额利息。在讨债未果的情况下,出借人竟告上了法院,要求为他们追回欠款。前天,镇海法院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祝某诉称,2005年7月,应某向其借款12.6万元,当时约定一个月内还清,每天须归还4200元,但至今尚欠7.8万元;而另一原告王某也向法院起诉了应某,他提出,从2004年底到2005年6月,应某分3次向其借款共计18万元。应某承认自己向祝某和王某借了钱,但这些钱都是在赌场赌博时借的,向祝某所借的实际是10万元,2.6万元是利息,而向王某借款后,每天1200元的利息一直在支付。同时,被告夫妻两人向法院提供了诸多证人以及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明所欠款项都是因赌博引起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原告与被告曾因一起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遂依法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