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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竟找人抢劫女友老姐
稿源:  | 2006-04-06 14:19:55

  中国宁波网讯 经过漫长的爱情奔跑,小王就要与男友步入婚礼殿堂了,就在这时,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传来,男朋友竟在1年前,利用他们的恋爱关系,与他人合谋抢了自己的姐姐。这让正沉浸在幸福中的小王又伤心又气愤,她实在不敢相信,自己一年多来竟是“与狼共舞”。

  2004年10月,周某与一帮朋友聊天,大伙都说最近缺钱花,一起琢磨着到哪搞一笔钱。此时周某提议,自己女朋友的姐姐是做生意的,很有钱,在宁波一人居住,可以把她作为抢劫目标。这伙人一合计,都认为这个抢劫计划很理想,便决定铤而走险。其实周某有一份正当工作,为什么要实施抢劫,并把目标锁定在自己女朋友的姐姐身上?周某在事后交代,他认为她的钱和自己没关系,抢抢无妨。

  这伙人开始行动,先由周某从其女友处偷来她姐姐家中钥匙,再由朋友张某、王某配好,并在周某的陪同下确认作案地点。随后,王某还联系了朋友代某(在逃)共同作案。

  2004年11月7日,张某、王某、叶某、代某四人用配制的钥匙顺利进入被害人王女士家中,趁王女士不在,窃得港币和人民币各2000元后溜之大吉。次日,周某又向其同伙提供消息说,王女士将于当天回家。王某先行回到奉化借逃跑用的车辆,其他三人又窜至王女士家中守候。下午3时许,王女士刚从杭州回到家中,这伙歹徒立即冲上去,捂住王女士的嘴,不许她出声,同时又用刀抵住她的前胸,用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将她捆住,逼迫她打开保险箱,抢走2万余元现金和一些首饰后逃跑。

  在实施抢劫的四五天后,周某从张某处分得赃款2500元。周某认为自己并没有暴露,继续与王女士的妹妹谈恋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觉得“危险”已经过去。并在今年2月,他准备与小王结婚。但就在这个时候,那几名歹徒被抓住了,交代出了周某的丑恶行径。直到这时,小王才如梦方醒。

  前天,奉化市检察院对包括周某在内的这伙歹徒提起了公诉。

  (记者姜恒通讯员王波单剑杰)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