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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洗浴场所过夜也要凭有效证件了
稿源:  | 2006-04-07 12:37:54

  中国宁波网讯 从现在起,公民如果想在洗浴场所过夜也要凭有效证件才行了。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警官就此向记者做了详细的介绍。这位警官说,自从新的《治安法》规定,民警如果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后,不少公民以为不凭证件就可以入住旅社宾馆了,其实这是对《治安法》的误解。

  日前,省公安厅对《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说明。旅客住宿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确定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是《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另外,明确表示要在各类洗浴场所过夜休息的洗浴人员,以及凌晨2时至早上7时进入洗浴场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员也必须按照住宿要求进行登记。

  (记者戴伟龙通讯员汪志)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