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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2006-04-07 14:07:39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严亚平)今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县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县委要求,全县上下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紧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要以宣传弘扬宁海精神为切入点,根据本地本单位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通过有效的载体和途径,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部门,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新闻单位要把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宣传弘扬“硬气、正气、大气”的宁海精神、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创文明”为主题的第七个“形象创建月”活动、实施全县文明素质工程紧密结合起来;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深入实施“五五举措”、加快建设文化强县、努力建设“法治宁海”紧密结合,为实现“十一五”目标、推进我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逐步形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激励机制。

  县委要求,各级党委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