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蒋炜宁许玉芬)全省首个低价医疗制度在海曙实施两周里,共有369人次贫困人员受益,人均门诊费用为38.06元,人均优惠16元多。这是记者昨天从海曙区卫生局获悉的。
上月28日,海曙区低价医疗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规定,户籍在该区无城镇医保的三类人:持有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的;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70周岁以上老人,共计1.5万余人是这项低价医疗制度的享受者。凭服务证,这些无城镇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可在该区的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服务站自由就医。根据该区的具体实施办法,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只收成本价,医疗人员技术劳务费免收,其他医疗费用如床位费、手术费、检验费、放射费、超声费等一律打六折。
为确保低价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海曙区今年下拨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
据海曙区卫生局统计,低价医疗制度实施两周里,共有369人次贫困人员从中受益,人均门诊费用38.06元,人均优惠16元多。其中,人均门诊费用比全区门诊均费约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