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严雪婷童晓静魏志勇)浙江三门县一名男子冒充领导四处招摇撞骗。4月7日,宁海县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冒充领导设宴骗钱
1983年杨某因诈骗罪被宁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2年又因惯窃罪、惯骗罪被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职业,杨某又动起了诈骗的歪脑筋。
2005年,杨某在电视上看到三门县某位副县长在农村视察工作后,便打起了冒充该领导诈骗钱财的主意。同年10月4日,杨某在临海市找人私刻了一枚该领导的印章,并于10月16日以该领导的名义,发出盖有私章的请柬,邀请当地20位企业业主参加乔迁酒宴,并要求他们将礼金汇入其事先开设的邮政账户内。事后,杨某骗得一企业业主人民币3000元。
故伎重施被人揭穿
杨某在尝到甜头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再次故伎重演,私刻了一枚宁海县人民政府的印章。2005年11月6日,杨某将数十封盖有伪造政府印章的应急援助函发往各乡镇街道,在信函中谎称宁海县某领导的孩子病重,要求各乡镇街道秘密将捐款存入他提供的一个邮政账户内,还美其名曰“献爱心活动小组”。由于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发现公章模糊不清,信件的格式、语句都有问题,而县领导小孩生病不可能会要求这样方式的捐款,杨某的诈骗阴谋因及时被揭穿而未得逞。
案发后,公安机关还查出,杨某冒充公司老板,骗取了一名保姆2550元的现金。4月7日,宁海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对杨某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