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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回扣给回扣都将严查
稿源:  | 2006-04-17 07:36:21

  中国宁波网讯(张燕宣文)商业贿赂具有较大隐蔽性,查处困难。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工商部门年内将重点查处以下七类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包括药品(含医疗器械和母乳代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推销产品,假借赞助费、新药推介费、学术会议费等名义,或以赠送“样品”、设备等其他手段,给付医生、医院、医药公司(含药房超市)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二是餐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酒水、海鲜等供应商为获取交易机会,违法假借专场费、促销费、开瓶费等名义,给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是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查旅游经营者和宾馆商场酒店、票务代理等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以“人头费”等各种违法手段,给付旅行社、导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四是中介机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资产评估、拍卖、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或获取交易机会,在诸如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大宗商品经营活动中,直接支付或假借各种名义违法给付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五是工程建设商业贿赂行为。包括房产公司、建筑公司、家装公司、建材经销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装潢等经营中,为了获得交易机会,以回扣或其他手段给付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六是电信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查电信运营商为获取垄断交易机会,假借配套费等名义或以免费提供电信工程的安装施工等手段,给付房地产开发商、市场主办者等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七是零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供应商为获取进场交易机会,违法假借进场费、广告费、赞助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给付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编辑:王定焕】

拿回扣给回扣都将严查

稿源: 2006-04-17 07:36:21

  中国宁波网讯(张燕宣文)商业贿赂具有较大隐蔽性,查处困难。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工商部门年内将重点查处以下七类商业贿赂行为。

  一是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包括药品(含医疗器械和母乳代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推销产品,假借赞助费、新药推介费、学术会议费等名义,或以赠送“样品”、设备等其他手段,给付医生、医院、医药公司(含药房超市)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二是餐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酒水、海鲜等供应商为获取交易机会,违法假借专场费、促销费、开瓶费等名义,给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是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查旅游经营者和宾馆商场酒店、票务代理等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以“人头费”等各种违法手段,给付旅行社、导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四是中介机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资产评估、拍卖、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为承揽业务或获取交易机会,在诸如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大宗商品经营活动中,直接支付或假借各种名义违法给付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五是工程建设商业贿赂行为。包括房产公司、建筑公司、家装公司、建材经销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装潢等经营中,为了获得交易机会,以回扣或其他手段给付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六是电信行业商业贿赂行为。严查电信运营商为获取垄断交易机会,假借配套费等名义或以免费提供电信工程的安装施工等手段,给付房地产开发商、市场主办者等单位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七是零售行业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供应商为获取进场交易机会,违法假借进场费、广告费、赞助费等名义或以其他手段,给付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和个人不正当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编辑: 王定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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