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吉晶)全市山林延长承包期工作即将全面推开。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各地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稳定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林农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
自1981年以来,我市就开展了“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目前,现有的山林承包合同大部分已经到期,其余也将陆续到期。
据悉,本次山林延包在现有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承包期统一延长到2055年12月31日。文件要求,把握好“三权分离”的原则,林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均属于集体所有,林农依法享有对集体山林的承包权,允许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山林承包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同时,各地在开展山林延包工作中,要加强教育宣传,稳定民心,严防乱砍滥伐破坏山林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全市山林延包工作到今年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