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奉化一家公司工作的李某把聪明用在了歪路上。
李某所在的公司给每个员工都办了一张银行卡统一发工资。因工资卡初始密码都是一样的,李某突然来了“灵感”。去年11月9日到11日的3天里,李某采用银行卡给手机充值的方式,多次窃取公司一个同事工资卡上的存款,给自己手机充话费5000余元。后事情败露,李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李某近日被奉化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朱尉祝桥兵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