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 董荣华 黄亚土)从今年5月起,市财政局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直付制。国库直付制,就是市财政局按照年初预算内(外)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直接将其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不再通过各单位(部门)账户。各单位会计根据财政局开具的《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登记入账。同时,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商提供有效凭证,将政府采购资金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支付给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