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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刚领证 儿子已5岁
稿源:  | 2006-04-21 13:31:52

  中国宁波网讯 做父亲的23岁,做母亲的22岁,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双方都是刚过法定婚姻年龄,可这对温州籍的夫妻已有一个5岁的儿子。

  警方几天前接到潜龙社区一户人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是暂住在这里的一对温州小夫妻在闹矛盾,丈夫姓林,妻子姓李,警是李某报的。民警到了以后,李某从卧室里抱出一个男孩要塞给民警:“孩子我不要了,我也不想活了。”民警吃了一惊,看两人年纪都很小,而孩子已有四五岁。夫妻俩都说对方不肯照看孩子,又在民警面前吵了起来。

  从结婚证上看,林某今年23岁,李某22岁,证是两人去年1月才领的,那时林某刚到领证年龄。据林某说,他17岁到宁波打工并认识了16岁的老乡小李,两人迅速恋爱并同居,第二年生了个儿子,直到法定年龄才领取了结婚证。民警告诉他们,不尽做父母的义务舍弃孩子是违法的,劝慰两人冷静、理智对待家庭矛盾。

  民警告诉记者,这对小夫妻已不是第一次因为孩子的事报警了,去年有一天曾连续数次惊动警方,也是为了孩子的事。对于他们日后的家庭生活民警深表担忧,过早的未婚先育给这一家子带来的困扰已显而易见,日后还潜伏着诸多不稳定因素,最受害的还是无辜的孩子。

  (肖勇祖平吴寒)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