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婚纱摄影启用备案合同
稿源:  | 2006-04-21 14:26:02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五对准新郎新娘与春天、凯地等五家婚纱摄影公司集体签订了首批由工商部门备案的婚纱摄影服务合同。

  据了解,这种格式合同只有一页,右上角标有鲜明的工商红盾标志。合同中有一部分需要双方约定填写,包括拍摄造型个数、服装套数、入册照片张数、拍摄费用、赠送内容等。另外还有格式条款共有11条,其中包括:给付定金应为拍摄套系总金额的20%,如违约,双方均需承担与定金等额的损失;顾客应在拍摄后90天内选片,超过日期视作放弃;选片超过基本约定片数,超额部分婚纱公司可以根据数量按张收取费用;顾客遗存的拍摄产品(含照片、底片和电子文档)未经顾客同意,婚纱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等等。

  工商备案的婚纱摄影服务格式合同现已得到不少婚纱摄影经营者的欢迎。据悉,目前海曙区已共有20家婚纱摄影企业表示将沿用这种格式合同。(记者周立明通讯员海浩)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