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据长三角城调系统交换资料,首季长三角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普遍呈小幅上涨态势,但涨幅差距不大,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101.2%与上海市并列居第10位。湖州市以102.2%排在首位,杭州市101.1%列第12位。
从八大类构成分类指数的排位来看,我市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和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分居第一、二位,衣着类、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等三类位次靠前,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等三类位居下游。
(记者徐文燕通讯员沈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