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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者连夺小生命
稿源:  | 2006-04-28 14:01:18

  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外来务工妇女没有任何行医资格,非法为老乡接生,由于使用催产素过量,导致婴儿胎死腹中。而另一名建筑工人充当“游医”竟在建筑工地的工棚屋里为外来务工妇女接生,由于医疗设备和卫生条件简陋,致使婴儿出生后仅12个小时就死亡。

  32岁的江西人李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曾在老家开过小诊所,帮乡邻接生过小孩。今年年初,李某和丈夫吴某一道来象山打工。因为在老家时听说在象山打工的老乡嫌医院费用太贵自行生产孩子的比较多,就从老家带来了一些药品和医疗器械,以便见机赚些外快。

  2月10日,李某在丹西街道某村碰到了挺着大肚子的老乡吴某。吴某42岁,即将分娩。李某用手探了一下吴某的肚子说:“你的胎位很正常,去医院分娩需要5000多元,在家里生就行啦,我给你接生。”并把联系电话留给了吴某。2月20日晚上12时许,吴某肚子痛了,李某接到电话赶到吴某家,草草地检查了一遍,就睡躺在吴某房里。凌晨2时许,听到吴某的喊叫声,李某就让吴某丈夫用静脉滴注催产素的方法给吴某催产。第一瓶滴注完毕后吴某感到腰酸、肚子痛,但婴儿并没有生下来。接着,李某又让吴某丈夫给她滴注了第二瓶盐水,里面掺入了剩下的2/3支催产素。在滴注过程中,吴某的肚子剧烈疼痛,难以忍受,并呕吐不止。李某安慰吴某不要怕,并让她吃点东西提提神。

  直到次日下午1时许,吴某家人见情况越来越不对,拔掉静脉注射后叫了一辆三轮车将吴某送到卫生院急诊。经医院诊断,李某的胎儿已经没有呼吸,只有微弱的心跳,医生已回天无力。并且医生发现,李某子宫已经破裂。而此时,收了120元“接生费”的李某推说有人找她悄悄溜走了。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昨天,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无独有偶,39岁的湖南人陈某在临产时为节省费用,竟找只做过几年“游医”、现为建筑工人的四川人尹某接生。而在尹某的“诊所”里,陈某的儿子出生才不到12个小时,就因周围环境污染未消毒和新生儿窒息时抢救不得力等原因死亡。法院近日一审裁定: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尹某六年有期徒刑,处罚金6000元。(记者姜恒通讯员刘红新)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