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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调整不会影响房价
稿源:  | 2006-04-29 13:39:45

  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上午,市区土地房屋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召开。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各方对市区土地基准地价调整方案、以及房屋地段等级调整方案的意见。具体怎样调整,明天本报将作详细报道;最终的调整方案会在综合听证会上各方意见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确定实施。昨天,市国土资源局及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就为何要作调整,以及此次调整对农村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及房地产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市民关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释。

  现行基准地价已显陈旧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现行的基准地价是2001年时候确定的,而房屋地段等级更是1992年制定、1995年调整的。现行的基准地价及房屋地段等级已与今天的实际水平产生很大差异。

  同时,基准地价的调整也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据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也规定“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市六区基准地价将统一

  此次基准地价调整,除了基准价格调整外,还包括土地级别的调整。原来市区土地级别仅6个,调整后则分为10个;调整前,三江片和镇海、北仑、鄞州以及江北区(城市规划区外)的基准地价体系是不一样的,调整后市六区将统一为一个基准地价体系,涉及土地面积为2560平方公里,范围大大扩大;以前同一级别土地上地理位置不同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或工业用地,其基准地价也不一样,而调整后同一级别土地内的同类用地基准地价都要统一。

  这次调整,三江片土地房屋级别仍然划分为5个等级,级别划定区域约265平方公里,房屋地段等级则与土地级别一致;就房屋地段等级调整而言,调整后某类地段的范围会有所扩大。

  被拆迁人将因调整而受益

  我市在2003年即已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征地区片价,即一定区域内的征地补偿价格是相同的;且当时已经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并对农村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实行了市场化操作。因此,这次基准地价调整不会改变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而城市房屋的被拆迁人则会因调整而受惠,因为本次房屋地段等级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由低往高调。

  基准地价调整不会影响房价

  基准地价的调整,并不会导致今后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实际的土地交易价格要受市场需求影响,如果楼市火爆,开发商拿地时竞争激烈,则实际的土地交易价格就会远远高于基准地价,最终带动房价上涨;而如果楼市很冷,则土地的实际成交价自然会降低,房价也就不会涨甚至可能下跌。因此,房价与基准地价的因果关系不大。

  房改房与房屋地段等级确实是密切相关的。若采用新的房屋地段等级,新购买房改房的价格和新计算的公房租金会比原来增加,同时新申领住房补贴的资金会比原来减少。但鉴于目前的公房出租户有相当一部分为生活困难群体,因此与房改售房、住房补贴和公房租金相关的地段等级,暂时按原规定执行———即此次房屋地段等级调整对房改房暂时没有大的影响。(程旭辉黄绍华王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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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基准地价和房屋地段等级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基准地价,就是在某一时点上测算得出的某区域所有土地的平均价格。此次基准地价调整的测算基准日是2006年1月1日,即新的基准地价以这一天各类级别土地实际的平均价格为基础评估得出。比如一级土地内的所有住宅类用地在今年元旦这天的平均交易价格是多少,这一级别土地的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就是多少。而所谓房屋地段等级,其实就是我们现在通常所称的一类地段、二类地段等。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