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沈先生来电:我儿子在海曙区某单位办事出来时,被玻璃门撞伤了头,拆线后在左眉毛处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希望商报能提醒一下相关单位,玻璃门上一定要贴上警示标志,以免再发生此类事件。
海曙区某单位办公室柴主任回复:沈先生的儿子确实在我们单位的自动门上撞伤了。虽然当时自动门上没有贴警示标志,但附近有专门的警示牌。自动门有感应时间,可能是沈先生的儿子走得太急了,才会撞上去的。我们立即采取了补救措施,门上已经张贴了警示标志。本报记者陈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