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过渡期购买商业三者险不受影响
稿源:  | 2006-05-10 08:26:1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鹤)昨天,市民李先生打电话询问,他的汽车保险马上就要到期了,面对即将出台的强制三者险,他是继续购买商业三者险,还是等7月1日以后再买强制三者险?带着李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宁波保监局有关专家。

  专家表示,由于国家强制三者险具体的保险内容和赔付办法没有正式出台,还不能给出明确答复。但根据已出台的相关规定,强制三者险的实施将会有一个过渡期,允许已经购买商业三者险的车主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强制三者险。如果车主希望与强制三者险的实施同步,可先购买2个月短期商业三者险,到了7月份再买强制三者险,不足部分可由商业三者险补充。

  强制三者险保障范围广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从7月1日起,无论新车投保还是旧车续保,都必须购买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简称“强制三者险”)后才能上路。不过专家指出,强制三者险的实施对我市车主来说影响不大。早在2004年5月,我市已经实行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即规定新车上牌前必须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此,它差不多已经在扮演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角色。

  事实上,商业三者险与强制三者险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简称“商业三者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强制三者险,其赔偿范围比商业三者险要广得多。强制三者险处于赔付最前沿,但凡发生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即使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也要先行赔付;超过限额部分,再由相关人员承担。

  有了强制险还需商业险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目前强制三者险的有关规定没有正式公布,但从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分析,强制三者险出台以后,车主还不能完全抛弃商业三者险。因为政策性强制险的最高责任限额不会太高,如果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这一赔偿额只是杯水车薪。

  据了解,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目前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中,一般都会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给予经济上的倾斜。按照有关赔偿标准,目前我市对出现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在20万元左右的比较多。因此,如果车主仅投保强制三者险可能不足以解决问题,这中间的差额,还需要通过购买商业三者险来补偿。

  宁波保监局有关专家表示,在保监会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也是希望车主继续投保商业三者险来弥补强制三者险的不足。

【编辑: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