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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帮存钱 竟遇“白眼狼”
稿源:  | 2006-05-10 08:34:1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冯小平通讯员光海必臣晓刚)从贵州大方县到江北洪塘务工的吴某夫妇,辛辛苦苦打工4个月赚下的4000多元钱被偷了,而小偷居然是他们很信任的老乡。前天,犯罪嫌疑人郭某被警方抓获。

  今年初,42岁的吴某和妻子一起到洪塘打工,夫妻俩平时省吃俭用,总算手上有了5000余元的积蓄,夫妻俩决定把钱存入银行,因为不识字,他们找到住在隔壁的老乡,25岁的女子郭某,请她帮忙一起到银行去存钱。上月6日,3人一起来到洪塘街上的一家农业银行,吴某拿出4300元钱,郭某帮他填好开户单子然后交给吴某设置密码,其间郭某偷偷地把吴某设置的密码记在心里。

  4月18日,郭某有事去吴某的暂住房,正看见吴某把存折藏在一双鞋子里,于是她就盘算着如何把存折弄到手。不一会儿,吴某称要去菜场买菜请郭某吃饭。吴某走后,郭某趁吴妻忙碌之机,偷偷地从鞋子里取出存折,随后对吴妻谎称外出有事,迅速打的到银行,把4300元全部取出,然后又马上回到吴某的暂住房,把存折放回原处。

  前天,吴某想把存折里的钱取出来汇到老家去,不料,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存折里已没有一分钱了。经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吴某马上来到洪塘派出所报案。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初步侦查,最后将作案嫌疑人锁定在郭某身上。民警将郭某唤到派出所后,郭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说4000多元钱被她花掉了。

  记者昨天从洪塘派出所了解到,由于正处在哺乳期,郭某被江北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编辑: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