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
今年一季度,我市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事故已达4000多起,而农民工又是“首当其冲”,成为受伤害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在近日举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咨询活动中,记者看到的是一张张年轻的面庞和一条条残缺的肢体。现场调查表明,出工伤事故的,8成是进厂不久的新员工,加之不少单位未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出事后就碰到了索赔的难题。
进厂一星期就遭断指痛
刚满17周岁的小蒋今年2月从北方老家来到慈溪打工,4月23日,在操作机床时,左手4个手指都被切去了一大截,如今在市第六医院住院治疗。他的哥哥痛心地对记者说:“这么年轻,生活还只是开了个头,今后的路真不知道该怎么走。”
在市第六医院陪老婆疗伤的孙某说,他在医院里问过好多病友,结果发现受工伤的人员中,80%是进厂不久的新手。一方面,大家刚从老家出来,做惯了农活,乍一进厂做工,不能适应新岗位,再说自身安全意识不强,常常违规操作,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另一方面,有的企业生产环境不好,生产设施差,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新员工又缺少上岗前必要的培训,迟早得出事儿。
未给上保险又遭索赔难
36岁的刘某来自四川,在老家上学的女儿和80多岁的老母,天天盼望着他挣上钱后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然而,当他挽起右边的袖管,记者看到的是被截去了一大节的残肢。
刘某原在鄞州区一个废品回收加工点打工。老板也是一个外地人,从事废塑料的回收,并加工成颗粒,出售给生产厂家作原料。几个月前,刘某在给机器“喂料”时,手臂被轧断。老板虽支付了治疗费,但对赔偿额度,双方意见相差悬殊。这是因为,经劳动部门认定,刘某为工伤四级,按相关规定,至少应获得20多万元的赔偿,但老板却说他没有赔付能力。
刘某曾想通过司法部门援助的途径为自己讨公道,却被告知不属于司法援助对象。是否要去打官司,刘某举棋不定,一是担心耗不起时间,二是苦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他还在艰难地与老板交涉,希望能获取应得的赔偿。
像刘某这样流血之后又流泪的事例并不少见,有的民工受伤以后连基本工资都拿不到,更别说伤残以后的生活保障和继续治疗的费用了。
参保权利不该被剥夺
尽管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市已有96.53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付待遇达1.31亿元,有2.93万名工伤职工、144名工亡职工及其供养的958名直系亲属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由于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淡薄,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游离于工伤保险之外,受伤民工的索赔难就是由此所致。
劳动保障部门强调,目前我市不少用人单位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成本,拒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一旦发生农民工被伤害事件后,用人单位则往往会采取拖、逃、推、避的做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工伤保险的手续,农民工较多的单位还可先行办理工伤保险。